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7日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列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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