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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内在要求

2004-03-0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深圳市福田三届区委全会,提出了“大经济、大发展、大服务”的“三大”发展战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实践证明,它是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重要举措;四届区委全会,重提“三大”发展战略,后者将“大发展”改为“大文化”,其余“两大”则提法相同。然而,无论怎样调整内容和称谓,后一个“大服务”却贯穿于“大经济、大

文化”的始终,这是政府管理职能的内在要求。

在经济一体化、生产科学化、社会信息化的新时期,应如何做好“大服务”这篇大文章呢?我认为,必须吃透三点。

一、明确提出“大服务”战略所涵盖的内容

福田区委提出“大服务”的背景是:随着深圳市实施税费属地征收和按比例分成的政策措施后,区级政府的财政构成明显发生了变化,经济增长点由区属为主扩展至辖区为主;在这种新情况下,区的总体工作思路必须作出相应调整,才能跟上形势发展步伐,故此“三大”发展战略便应运而生。

“大服务”战略所涵盖的内容是什么?依我看,“大服务”起码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一是服务范围,应当从过去以区属经济为主转到现在以辖区经济为主上来;二是服务对象,应当从过去以区属干部员工为主转到现在以辖区以人为本上来;三是服务方法,应当从过去以被动服务为主转到现在以主动服务为主上来;四是服务手段,应当从过去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到现在以依法监管为主上来;五是服务质量,应当从过去以领导高兴不高兴为标准转到现在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上来。此外,“大服务”内涵还包括:建立辖区企业对政府部门服务企业满意程度的投诉、调查、监督、惩戒机制;建立反映民声、民意、民求的畅通渠道;下决心改审批制为登记制,降低营销综合成本,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等。

可以肯定地说,“大服务”内涵的变化与延伸,不是主观愿不愿意接受的问题,而是客观要求一定要面对的问题。第一,它是执政为民的迫切要求。第二,它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竞争,如果政府职能部门依然残存着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粗放式管理痕迹,或以审批代替管理,或以发证代替管理,借故拖延办事时间,难为前去办事的人员,那么企业就会失却竞争力、坐失发展良机,进而影响公共财政收入。第三,它是世贸组织游戏规则的刚性要求。我国自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呈现出逐渐加大兑现谈判承诺力度的态势,这就要求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市场竞争与优胜劣汰的必然性,强化在世贸游戏规则内公平竞争的观念,逐步淡化和减少运用行政手段干预企业、干预市场的程度范围,为执行世贸规则创造有利条件。

二、明确履行“大服务”承诺中存在的问题

“大服务”内涵的变化与延伸,迫使政府职能部门履行承诺的水平要不断提升。然而,从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政府职能部门在履行“大服务”承诺中,虽然在某些方面通过改革取得了新进展、有了新突破,但是与市场和市民要求相比,仍存在不少属于政府部门职能范围该做而没做好的问题。

在为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服务方面,以下八个问题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一)以种种借口拖延办事时间。本来一次能办妥的事,非得多次往返才给办理;原因是负责审批的当事人尤其是具体操办者,不是将要求必备资料一次性告知前去办事的人员,而是每次说法不一样,要前去办事的人员来回折腾;规定程序繁琐,公文沉淀,公文旅行,不讲工作效率,不计行政成本,他们这样做的目的,除显示其工作“繁忙”外,更多心思是要人请吃和送礼。

(二)以严把审批关代替严格管理。突出表现是:重严格审批,轻严格管理;重规定和执行准入标准,轻执行准入标准后的跟踪和反馈;重经营范围和经营场地的检查约束,轻对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违法行为的严格查处。

(三)以办资质证书为由乱收证费。比如,要企业申办几十种证书、证件的做法,就是时下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众所周知,一个企业经营好与差、一个产品畅销不畅销,不在乎企业申办了多少证书和证件,而在乎企业经营思路清晰不清晰、产品对路不对路,市场认可不认可。赋有发证权的政府职能部门,却固守以发证代替管理、以发证乱收费的做法而不愿改变,造成了企业人力物力的严重浪费,加重了企业经济负担,暴露了某些政府职能部门不愿革故鼎新的弊病。

(四)以规定学历作是否准入条件。将学历文凭与经营能力划等号的做法,实属是一项不明智之举。企业调入人员不是为了摆谱而是为了经营,用人单位要用的人才、纵然其学历文凭较低的都应允许调入,用人单位不想用的人才、纵然其学历文凭较高的都不应强要人调入,这才称得上实事求是。

(五)以无法律依据拒受经济案件。作为经济实体,时有发生一些包括利用职权、贪污受贿、高进低出、收取回扣等经济案件,这并不令人感到稀奇。而令人不解的是,在公营企业里发生了此类经济案件,只要及时报案,执纪执法部门就可以依据相关政纪法规进行立案审查,以挽回经济损失和确保业务正常运作;而民营企业发生了此类案件,即便及时报案,都被无法律依据拒之门外,致使以身试法者逃之夭夭、企业蒙受严重经济损失。这种不平等的法制环境问题,如不尽早下决心解决,势必影响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六)以无上级规定拒受融资申请。实践证明,无论是公营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其发展壮大都离不开金融部门的有偿服务和支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重公营而轻民营的现象。表现在:每当民营企业提出融资申请,绝大多数被无上级规定及其它缘由为借口拒绝受理,使愿望成为泡影。这种不公平的融资环境不改变,逢会必讲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要求又怎能落实于行动?

(七)以一般号召代替具体法律援助。主要表现有两点:一是提出法律援助要求,却缺乏明确承担法律援助主体;二是企望在法律援助方面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却缺乏促使新突破新进展目标实现的有效措施。因此,辖区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有理由企望政府加大组织法律援助行动的力度,帮助化解微观经济运作发生的经济矛盾和纠纷,以减少或挽回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八)以力量不足而疏于治安管理。据民营企业反映,在他们的办公场所、经营场地发生了入屋盗窃、或员工上下班路遇抢劫案情向辖区民警报案,几乎都被力量不足、管理不过来为由搪塞了事。一些民营企业家认为,力量不足固然是一个客观原因,但更要紧的原因是管理理念陈旧而导致管理措施的缺位。企业得不到有效保障就会直接影响税赋的征收,进而影响公共财政的增收和行政经费的支出。严管严惩扰乱企业运营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是执法部门应尽的责任,怎么能以“力量不足”去搪塞应对企业反映治安问题呢?

三、明确“大服务”要求的工作重心

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贯彻实施许可法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各级政府要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各级领导干部的精力要更多地放在推进社会发展和解决人民生活问题上。学习贯彻温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履行“大服务”承诺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逐个加以解决,是落实“大服务”要求的工作重心。具体地说,就是要认真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要切实转变服务理念。服务理念该往哪里转?回答是,应该往为企业为市民“两为”方面转。符合“两为”要求的事多做,不符合“两为”要求的事不做。衡量服务理念是否转变,主要看“四个是否做到”,即:第一,是否做到切实加强对国内区内经济形势的跟踪分析,把握方向,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的问题,综合运用政府投资政策、财政政策等经济杠杆,从宏观上、战略上、政策措施上对社会微观经济活动进行引导和调节,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第二,是否做到大力加强市场监管:打破部门分割、行业垄断,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促进商品生产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培育和规范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和专门服务组织;第三,是否做到把社会管理重点放在建立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个人收入和分配制度;规范分配程序,保护合法收入;加强社区建设,强化服务功能;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第四,是否做到把政府掌握的财政更多的用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上,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公共产品规模,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要勇于抛弃部门利益。我国自加入世贸组织后,所有谈判承诺不管地方政府愿不愿意都将逐一加以兑现。兑现承诺的核心,是在统一起跑线上的公平竞争,谁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谁就要受到世贸游戏规则反倾销法的惩罚。据了解,在我们辖区企业中,仍有不少与世贸规则不相符的行政行为痕迹,当其产品打入实施反倾销法国家时难免就会发生问题,届时才采取应急措施试图挽回经济损失将于事无补。因此,勇于抛弃部门利益,把维护大局利益作为履行行政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便成为政府各个职能部门的基本要求。要将这一基本要求付诸行动,最要紧一点是主动检查过往在“大服务”中的行政行为,对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行政行为要坚持不懈,对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行政行为要立马废止,对以发证为名行乱收费之实的行政行为要果断地予以纠正。

三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将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贯彻于“大服务”之中,是创造性地做好“大服务”的力量源泉。例如,长期以来人们十分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决非依赖增编、增资和突击严打行动就能解决的问题,而要在创新理念指导下,改变警员下班而作案分子“上班”、警员上班而作案分子“下班”、发案率高而破案率低的现状方能解决问题。又如,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垄断行业提高服务质量问题,同样靠其自身修修补补的改革是难以解决的,一定要下决心打破行业垄断和引入竞争机制,还自主选择权于消费者,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体制落后形势要求带来的各种弊端,才能使服务水平真正得到提升,进而化解消费者心中的怨气。

四要以创新精神抓补课。有专家在研究转变政府职能时指出: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不尽人意,政府职能转变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主要原因在于没有明确地把政府的审批制改为登记制作为政府改革的基本目标。比如,坚持以证代管的做法而不变,就是其中一个典型事例。对此,不以创新精神抓补课,落后形势的做法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因为政府职能部门可能会这样说:审发证书是从上至下要求那样做的,并非本部门的发明创造,上面不改变做法、下级难于为之。然而,就改革“试验场”里的一个城区来说,不便擅自改变从上至下的做法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审发证书的方式可以从实际出发、将有形改为无形、将收费改为不收费,如能这样做相信深受基层欢迎、上级也不会反对,可是我们却没能那样做。所以,在经济一线工作的人员认为,在发证这点上深圳特区与内地省市的做法几乎没有多大差别,甚至有些做法比内地省市还繁琐、还难接受。透过这以证代管的做法,我们可以感悟到,建设服务型政府离经济社会要求尚有较大差距,如果不想方设法缩短服务与接受服务之间存在的差距,服务型政府的光辉形象就难以树立起来。因此,我们应该主动地把“大服务”的基点放在以创新精神抓补课上,做到“政府该管的事真正管好”,不能出现“管理真空”,政府不该管的事,要下决心交给市场、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只有这样,才能做好“大服务”的各项工作,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预期目标。

五要增强维稳的责任感。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是“大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维护稳定的社会治安秩序,光强调全体市民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是不够的,必须通过广大执法司法人员辛勤努力方能实现。但是,偏偏在这个问题上,有些执法司法人员对自己肩负的重要职责缺乏足够认识,表现在对己管辖范围内的治安管治不力,往往以“力量不足、管不过来”为借口,听任犯案分子侵害企业和市民利益。这种对工作不负责任的表现,虽然在整个执法司法队伍里只是个别现象,但是不能低估其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对此,必须加强纪律教育,完善岗位责任制,增强维稳的责任感,使之认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自觉为“大服务”增光添彩。

总之,“大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内在要求。政府各部门,只有按照职能的内在要求、及时转变管理理念、针对存在现实问题、调整服务工作思路,才能以求真务实的行动抓好各项服务工作,才能为政府建设成为能反映和代表企业与市民利益的公共服务型政府而添砖加瓦。(作者系深圳市福田区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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