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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村女性劳动力素质

2004-03-0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调查显示,素质普遍较低的农村女性已经成为农业生产事实上的主体,使现代农业发展遭遇尴尬。为此,致公党中央建议,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农村女性劳动力素质,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业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过程中,留守农村承担起养育子女、赡养老人和耕种农田的责任大都由女性承担。致公党中央妇女工作委员

会的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妇女从事纯农业劳动的比例为82.1%,比男性高17.4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女性化已成普遍现象。

作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农村“留守女士”的科技素质和掌握农业技术的能力直接关系到现代农业发展。然而,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不发达地区,农村女性获得文化知识和科学技能的机会普遍少于男性。据调查,农村妇女文化程度初中以上的比例为42.3%,比男性低20.8个百分点;文化程度小学以下的比例为58.8%,比男性高21.9个百分点。这种整体素质的差异也决定了男性比女性容易被非农产业吸纳。

因此,致公党中央建议,各级乡镇组织应充分利用农闲时间,开办各种形式的文化补习和技术培训,努力培养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需要的农村女性;在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养老院、幼儿园一类的托养机构,对老人、孩子实行集体托管,减少农村“留守女士”的后顾之忧。建议政府鼓励和扶持农村合作组织的建设,尤其是妇女合作组织的建设,提供小额贷款,帮助分散经营的农民特别是农村妇女进入市场。同时,建议大力发展非政府组织(NGO),促进农村妇女全面发展,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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