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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提高农民收入

2004-03-1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80%对20%,这是一个不等式!它的具体含义是:2003年农民收入增长4.3%,这来之不易的增长如果与全国总收入相比较,则意味着占全国总人口80%的农民,其总收入只占全国总收入的不到20%。占全社会50%的农业劳动力只创造15%的GDP。

周建元代表是襄樊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他对农民收入低作了一个价格分析:农用物

质价格一直在增加,而农产品价格几乎没有变化,就拿棉花来说,20年前棉花杂交种子只有1元1斤,如今已涨到100元1斤,而1斤棉花种只能种1亩,1亩棉花只能卖不到700元,种籽成本就占了1/7,农民的收入怎么可能提高呢?另外我国农业科技投入也太少,只占农业总产值的0.29%,这一比例不发达国家是0.36%,发展中国家是0.5%。

中国民主促进会湖北副主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导叶青代表介绍,在土地用途转变增值的土地收益分配中,政府大约得60%—70%,村级集体组织得25%—30%,农民得到的少于10%。所以,要从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大局出发,从根本上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来确定农民和农民工的政治地位以及应享受的各种平等待遇。

襄樊市市长付明珠代表说,襄樊靠农民养活的人就有8万多,通过减人减事减资的改革,能减到4万多,但这也是个不小的数字。怎么提高农民收入呢?首先是要加快工业化进程,大量吸纳农民工,这是增收的外部因素;内因就是要提高农民自身的素质,这就必须进行初高中教育体制改革,使农民子弟考不上大学也能有一门实用技术。我们襄樊市根据市委书记阮成发同志的思路,已经决定在3个县36所中学进行教育体制改革,初中改4年,前3年主要学习文化知识,后1年学习农村实用技术。高中开始分流,实行一校三制,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分流为参加高考上大学、参加职高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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