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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以民为先

2004-03-1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我国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尚书》就说“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三国时陆逊说得明白:“国以民为本”。唐太宗贞观二年明确说:“国以人为本”。这种民本思想是中国古代治国思想的精华。但那时的“亲民”、“保民”只是为了“使民”、“治民”。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才有代表绝大多数人民利益、为广大人民服务的执政党和

作为人民公仆的当政者。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温家宝总理说:“坚持以人为本。要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努力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

以人为本,不仅体现在“人”与“国”关系的层面上,而且很重要地体现在“人”与“物”、“人”与“事”关系的层面上。世间万事万物中,人是最宝贵的,人是社会的唯一主体,是最应当被珍视、尊重、爱护的,是高于一切的。以人为本就要尊重人、爱护人,一切从人出发,以人的利益为目标和归宿。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社会的本质要求,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基础上,把人文精神升华到一个崭新的境界,从而奠定了以人为本的理论基础。

为什么有些地方安全事故屡发,重要原因是那里的人缺少生命关怀。生命关怀即是人文关怀,它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我们今天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把坚持以人为本和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一起来。不抓好后者,实现人文关怀就失去了物质基础;不注重前者,经济社会的发展就会迷失人文价值取向。我们不能以损害人的生存状态、生存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利益。人民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都要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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