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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2004-03-1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为维护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正当权益,为今后不再发生高校拒录残疾学生和录后退生的现象,我建议:各类各级高校都应将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学生作为本院校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同级残联联合建立制约机制,实行行政监督,对发生侵害残疾学生正当权益的现象要及时制止直至通报人大执法解决;各级人大执法机
构在每年高考录取工作开展阶段,要适时对残疾考生录取情况作相应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种侵权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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