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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快修改和完善《代表法》

2004-03-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近年来,群众对人大代表的期望值在不断提高,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现行《代表法》实际上是把宪法、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有关内容加以简单综合。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进程的加快,其历史局限性已越来越凸显,难以适应新形势需要,应尽快加以修改和完善。如增设“代表的职权和职责”专章;逐步实行各级人大代

表特别是人大常委专职化;全国人大代表总数量应适当减少、常委数量应适当增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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