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一信用社储蓄所负责人刘燕文通过伪造凭据,盗走储户存款近1400万元。日前,刘燕文被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2003年初,前来取款的储户发现自己的存款被人冒领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刘燕文眼看事情要败露,就找到自己的亲戚蓝塘信用社副主任潘振辉,希望潘能帮帮忙。于是,潘振辉和陈佩萍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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