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女遭强奸后到县公安局报案,22天后,竟被办理案件的公安局副局长再次强暴。福建省周宁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陈长春近日被法院以强奸罪、妨害作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仅3年,周宁县检察院认为法院轻判,近日依法向上级检察机关提请抗诉。周宁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长春身为公安局副局长,分管刑侦工作,明知陈某是自己办理
[值班总编推荐] 造谣到中学接女友,为何网友更关注...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将对法国、塞尔维亚、匈牙 ...
[值班总编推荐] 推动全球石油交易定价权回归市场本质
“群岛哲学”视角下的个体意识与生活哲学
【详细】
刘巽达:沪语版《繁花》,够味儿!
以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推进网络强国建设
携“力”同行 向“绿”发展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