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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提案带来学界争议

2004-04-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坤宁 我有话说

“两会”期间,江蓝生等12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提出字典、词典一般不要用“规范”二字冠名,建议新闻出版总署规范辞书出版行为,今后未经国家有关机构审查允许,不得在自行编撰的辞书上冠以“规范”之名。同时,提案提到了新近上市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指出这部词典诸多的不规范。在各新闻媒体提道后,工具

书的冠名能否用“规范”二字成为学术界争论的焦点。

辞书冠名“规范”是不公平竞争

“江蓝生等委员的提案,我是赞同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出版,按理说也是一个可喜可贺的事,因为它不是东拼西凑杜撰而成的,是由众多学者历时11年编撰而成。但是冠名‘规范’二字,并以国家语委‘八五’规划重点项目进行炒作,这就是不公平竞争了。”北京大学教授、语言学家陆俭明如是说。他认为,任何一部词典都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规范。词典的规范主要包含几个方面:词条的选择(收还是不收)、字形的选择(字形是否规范)、注音、义项的多少与排列、词性的标注,还有重要的一点,也可以说是词典的灵魂,那就是释义。这么多的因素,很难保证哪本词典都是规范的。如果在编撰词典的时候以“规范”冠名,很容易形成误导,尤其对广大中小学生更是如此。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汉字研究所所长王宁同意江蓝生等委员的提案,她认为,以“规范”一词命名一本词典是不正确的。在我国,第一部起到规范作用的词典是由吕叔湘先生带头编写的《现代汉语词典》。当时,国务院提出语言文字的纯洁健康问题,由全国的权威专家历时数载编写完成的《现代汉语词典》此后一直起着指引方向的作用,它虽然没有使用规范的字眼,但却起到了规范的作用。而所谓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其实并没有离开《现代汉语词典》的框架。一本字典或词典是绝对不能使用“规范”一词命名的。词典的作用是备查,它不可能拥有绝对规范的内容,而只是起到指引规范的作用。规范是国家行为,而词典是编写者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用规范命名,势必使读者误以为这本词典是规范的,而别的词典就是不规范的。

曾参加了《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首发式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副所长董琨说:首发式之后,有关这部词典的宣传与炒作,出乎我们的意料,使我们大感困惑,诸如“从此我国有了第一部规范词典”、诸如“权威的《现代汉语词典》也只是部分地执行了规范”的说法并非个别。我认为,说《规范词典》是“第一部规范词典”,那么,将置新中国成立几十年来所出版的所有的高质量的字典辞书的地位与作用于何地?我们认为,即使处于市场经济的竞争态势下,作为学术界的同行,作为认真严肃的字典辞书的编纂者,还是应该互相尊重。

这是正当竞争

北京大学教授语言学家徐通锵在《新京报》撰文认为,《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用“规范”一词冠名,并不是什么错误。“规范”只是一个名称,哪本字典好,应该由市场和读者来判定。确定标准应该放在学术圈去讨论。到底哪本词典更好应该由市场决定。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教授瞿霭堂也在《新京报》撰文,认为《现代汉语词典》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两本词典都不错,各有千秋。每一本新的词典都是站在前面词典的肩膀上做出来的,可以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吸收了《现代汉语词典》的一些优点,但同时也搞出了自己的错误,这是正常的。如果认为这部词典质量不好,那么可以在学界发表论文批评探讨,学术上可以允许争论,至于以“规范”为字典、词典冠名,我认为没有必要禁止。因为以“规范”为辞典命名,早在1994年就有了。我国的汉语辞书市场需要竞争,以“规范”冠名,确实有竞争的成分在里面,但是我不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其实规范与否,最终应该由读者说了算。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规范?

国家语委一退休专家认为,倡导语言文字规范本身是一件好事,到目前,已出版的《辞海》、《现代汉语词典》、《新华字典》都力求全面贯彻国家的语言规范,所以某词典是我国第一规范词典的说法不成立。辞书是一个特殊的商品,要对社会负责任,希望新闻出版总署启动辞书出版准入制。

董琨认为,我国现行的有关语言文字的规范、标准的文本规定如何评价?业内人士应该不难取得客观的科学的共识。我们应该肯定在文字规范和标准化方面所起了巨大作用的《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以及其他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字典辞书。他们在编写中,“不唯上,不唯书”的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严谨的学风、分寸恰当的表述,对于执行规范标准以及加强其科学性、促使其不断趋于完善所起的作用,应该是有目共睹的。语言在发展,社会的语文生活在发展,理所当然地,规范标准的本身也要随之发展。就《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而言,我们发现其中也有不是照搬某一规定而仿照《现代汉语词典》处理方式的地方。在这种情势下,对于不是语言文字的专业人员来说,“第一部”以及“完全执行”等等用语,很容易带来误导。

中国辞书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周明鉴说,我不赞成“规范”冠名。早些年开始在书中加“规范”,我认为是编者为了对贯彻规范理念的认识加深,并希望把这种理念传达给读者,但是毋庸讳言,近几年来确实出现了以“规范”二字进行炒作的做法。一部词典蕴含的信息量是巨大的,其中多数内容(例如释义)无规范可遵循,故书名上加“规范”二字,严格说并不确切。江蓝生等12名政协委员在提案里说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没有遵守国家有关法定计量单位的规范的现象是存在的。如果有如此严重的疏漏,则“规范词典”之名对读者产生的误导就不言而喻了。

笔者在采访调查中发现,这次关于辞书是否可以冠名“规范“一词的争议,其实在学术界和辞书界早已存在,一些学者还因此拒绝参加有关词典的编纂工作。据悉,目前我国以规范冠名的各类工具书约计40余种,其中有的语言学家在四五年的时间里编出了15部各类以“规范”冠名的工具书。这种争议,因《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问世,以及随后对“规范”这一学术概念进行大规模的炒作后,在学术界和辞书界引起了极大的关注,江蓝生等委员的提案,只是将这一争论推向了高潮。据中国辞书学会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国每年出版的各类工具书达数百种之多,已经成为辞书出版大国。但真正高品质的有特色的工具书并不多见,因此我国还不是辞书出版强国。通过走访,笔者认为,这样的争议对读者来说,是一件好事,它有利于读者的选择,同时也有利于学术批评之风的兴起,希望大家通过这一争议,能够在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里,在公平、自由竞争的环境里,推出更多更好的、有自己特色的,经得起读者检验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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