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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方兴未艾

2004-04-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邹祖烨 刘东 我有话说

本期头条

区域化已经成为当今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也是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亮点,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更是明确提出“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建设区域创新体系以支撑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将是顺应经济全球化和

科技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已成为各级政府落实协调、全面、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新抓手。

原有经济增长模式面临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遵循了非均衡发展规律,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依靠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率先发展起来,成为带动中国经济增长的火车头。

但到今天,种种迹象显示,已有的经济增长模式已经难以支撑这些地区的持续发展,如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价格优势取胜的“浙江制造”产品近年频频遭遇国际贸易壁垒,温州等地区也出现了所谓的低端产业“代际锁定”现象,据统计,2003年1至9月,温州的服装、皮革、塑料制品、食品等行业增速减缓,同期温州GDP增长速度居浙江省各市的末位。而且浙江发展还面临着生产要素的严重制约,据有关部门统计和预测,2003年全省土地供需缺口20多万亩,最大电力缺口超过310万千瓦,2004年预计最大电力缺口达780万千瓦。上海市近些年也面临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巨大压力,还直接影响到邻近地区的发展。而珠三角也面对产业结构升级乏力的困局,目前深圳电子工业占工业总产值的60%多,产业结构单一已经严重制约了深圳的持续发展,甚至对港澳经济发展也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应运而生

面对挑战,各地普遍将建设区域创新体系,提高区域创新能力作为重要的应对之策。长三角二省一市在2003年11月率先签署了《沪苏浙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协议书》;广东省在多次强调建立和健全全省区域创新体系的基础上,进而提出与湖南、江西等8个省区共建“泛珠三角”区域创新体系的战略构想,引起了相关省区的共鸣;2004年初,为配合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东北三省签署了共同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协议书,谋求更高层次的联合发展。

深圳市于今年年初颁布了《关于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的2004年“一号文件”(简称“五十四条”),提出“把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摆到更加突出位置”,这是全国首次由地方政府明确提出将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作为总揽全局发展的核心举措。

从南到北,从中央到地方,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已成为各级政府落实协调、全面、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新抓手。

区域创新体系可有五大模式

区域创新要素的差异性决定了区域对创新资源的聚散能力,决定了创新体系模式的选择。基于我国不同区域的特点,我们大致归纳出以下几种基本模式。

一是集成提升型。选择这种模式的前提是区域内的创新资源丰富,具备比较完备的创新要素,如经济相对发达,数量较多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中介服务机构等,基础设施比较完善,人才充裕,而且通常拥有规模较大的中心城市或城市群。如北京可以充分发挥首都优势,集成中央和地方,国际和国内的资源,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二是梯次转移型。选择这类模式的地区,相对而言创新资源相对缺乏,创新要素不太完备,但具有临近发达地区的地缘优势。可以根据产业梯度转移的规律,充分发挥劳动力、土地等成本低的比较优势,通过制度创新改善环境,吸引发达地区的资源为我所用,促进知识和技术跨区域的流动、传播和运用,逐步形成能够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区域创新体系。例如,近年来江西抓住契机,大量承接江浙等地区产业转移。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江西有17万来自江浙的企业家。江西省已经明确提出“对接长珠闽,将江西建成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基地”。需要注意的是,此类地区要避开“后发陷阱”,梯次转移是将一些在发达地区边际效益下降的产业转移出去,但绝不意味着发达地区将那些技术落后、污染大、耗能高的产业向经济落后地区转移。

三是特色创新型。一些创新资源缺乏,但独具特色资源的地区,可以构建特色创新型创新体系。如云南拥有丰富的植物资源优势,可以着力培育花卉、医药产业集群;内蒙充分发挥草原优势,打造养殖加工产业链,培育出牛奶、餐饮等产业集群和一批成长型标杆企业。

四是虚拟引进型。像深圳这样的新兴城市,通过建设虚拟大学园等方式,吸引北大、清华等外地知名高校来建分校,高起点、快速地建起自己的高等教育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以支撑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类似还有浙江温州。这类地区关键是通过强化制度创新,遵循市场规律,发挥政府宏观引导作用,不拘形式,吸引外部创新资源,构建区域创新体系。

五是组合创新型。有一类地区,没有突出特点,无法确定一种主导模式,而是选择各类模式相互交叉的组合型创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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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区域创新体系

所谓“区域创新体系”是指在区域层次上集聚和整合各类创新要素所构成的社会化网络。这里的“区域”是指地理上彼此相邻,经济上紧密相关,文化上兼容相通的地域。“创新要素”既包括政府、企业、大学、独立科研机构、投融资机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和外资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等创新主体要素;也包括创新活动所需的物质的和非物质的创新资源要素,如信息、知识、技术、人才、资金、装备等;还包括创新环境要素,如法律、政策、管理、文化、道德、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区域创新体系构建的目的是促使这些要素在区域内形成有机互动的网络化联系和制度安排。区域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子系统、基础和重要支撑。国家创新体系是宏观层次上创新要素的协调互动,覆盖创新活动的上、中、下游,充分体现国家的总体战略目标。而区域创新体系是中观层次创新要素的协调互动,它更强调技术创新和产业化,以培育区域优势产业集群和提升区域竞争力为主要目标。

区域创新体系包括跨省市域、省市域、跨市县域、市县域四级体系。县域是区域创新体系存在的最小范围,因为县在我国是最基层的一级完整政权机构设置,在这个范围仍然拥有相对完备的创新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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