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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36万元 “麦乐迪”率先与唱片公司和解

2004-04-0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北京麦乐迪公司与代理海内外49家唱片公司维权卡拉OK播映权的北京天为、盈科两家律师事务所经过协商,近日签下协议,就北京三家麦乐迪直营店卡拉OK播放权一事以赔付36万元而达成和解。这是北京第一家卡拉OK场所对正当维权所作出的积极响应。

自两家律师事务所接受海内外49家唱片

公司的委托向全国1.2万个卡拉OK场所发出律师函后,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麦乐迪公司在接到律师函后表示要率先解决这个问题。据悉,对于这次维权行动,卡拉OK经营者有三种不同的态度,一种是像麦乐迪这样积极地联系协商解决,这约占收到律师函的卡拉OK场所的三分之一强,还有一部分经营者采取观望态度,而另一部分则有所抵触,甚至态度比较强硬。而造成后两者态度的原因是,经营者还没有分清音乐著作权与音像播放权是不一样的,音乐著作权是针对词曲作者的权益,而音像播放权的权利人是唱片公司和MTV、MV、卡拉OK的制作者,这在我国的著作权法中是受到保护的。

麦乐迪公司指出 “我们希望有关方面尽快出台统一规范、适用法律条文的明确收费标准和收费形式,从而全面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而我们麦乐迪绝对不会也不应该将这一收费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相反,因为与唱片公司达成了很好的共识,以最快的速度引进新歌的渠道将更加通畅了。” (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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