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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

2004-04-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4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今天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四五”普法三年来情况的报告等。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副委员长许嘉璐主持会议。

2001年4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就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出《决议》。此前,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

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

受国务院的委托,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向会议报告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开展第四个五年普法工作三年来的情况。张福森指出,三年来“四五”普法取得了明显成效。公民的宪法意识、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观念明显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受国务院的委托,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报告了关于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情况。高强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国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机制建设,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等方面。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已经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高强还介绍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今后需要加强的几项重点工作。

2003年10月至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科学技术进步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向会议报告了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路甬祥指出,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发展不平衡,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科技进步的宏观协调机制不健全;科技投入不足,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还不完善;科技要素与社会生产要素还不能有效结合,技术优势向产业优势转换的步伐仍较缓慢;公益性、基础性研究亟待加强;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尚未完全确立。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这部法律,路甬祥提出了几点建议。

会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作了关于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和关于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杨景宇说,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经过常委会三次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会议进一步修改后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基本可行;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杨景宇说,本次会议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草案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草案表示赞成。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法律委员会同意草案的规定,建议本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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