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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实施和完善科技进步法六点建议

2004-04-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4日电 政府作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要特别加强对基础研究、公益性研究、战略高技术和产业共性基础技术的支持。要进一步发挥市场的基础作用,逐步建立国家科技计划与市场需求相结合的有效运行机制。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今天提出的实施和完善科技进步法六点建议中强调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表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科技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科技发展面临的环境和任务都有很大的变化,加强科技法制建设,用法律手段促进和保障科技进步更显重要和必要。

路甬祥代表执法检查组提出实施和完善科技进步法的六点建议: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科技意识,推动科技进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投入体制创新,加速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稳定增长的科技投入新格局;采取多种措施,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坚持以人为本,营造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环境;抓紧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

执法检查中,国有研究机构和国营企业普遍反映科技投入不足并对政府投入表现出较强的依赖性。相反,一些民营或国有民营的大企业普遍加大了科技的投入,其科技投入甚至大大超过财政可能投入的强度。

路甬祥指出,现阶段,国家财政依然是科技投入的主导,特别是对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高技术前沿研究而言。国家应当建立稳定增长的国家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利用政府投入有效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向科技创新。科技投入体制最终要实现“三个转变”,即:由政府计划与投入推动向政府规划与政策机制推动的转变;由政府投入为主向政府投入引导为主的转变;由科技投入分割、封闭方式向开放互动方式的转变。

路甬祥强调,采取多种措施,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他说,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是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的“绿箱”政策,也是国际通行的惯例。各级政府在加速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过程中,要将优化发展创新环境与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紧密结合,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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