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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正式启动“阳光工程”

2004-04-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邵文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7日电 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今天联合在人民大会堂宣布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正式启动。阳光工程将分三个阶段实施,2004―2005年,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探索转移培训工

作机制,为大规模开展转移培训奠定基础。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500万人,年培训250万人;2006―2010年,在全国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加大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3000万人;2010年以后,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层次,使农村劳动力的科技文化素质总体上与我国现代化发展水平相适应。

六部委要求各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公开、公平、公正地面向社会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单位进行项目招标;要确保财政扶持资金足额补贴到农民身上;要向社会公布承担项目的培训单位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收费标准、资金补助等情况;让农民自主选择培训单位、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严禁强迫命令,违背农民意愿;要求培训单位紧紧围绕提高农民就业技能,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强化培训管理,严格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搞好培训,确保受训农民能够实现转移就业。

为了强化阳光工程实施的监管力度,六部委制定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原则意见》,近期还将出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管理办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检查验收办法》,从基地认定、项目申报、监督实施、检查验收等各方面对阳光工程实施加强监督管理。

据悉,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宣传和信息服务工作,由农业部主办、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承办的“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也于今天正式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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