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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答记者问

2004-04-1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记者:国务院国资委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国有资产出资人,请您谈谈对党中央、国务院所作出的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12・23”井喷特大事故处理决定的认识。

国资委负责人:我们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12・

23”井喷特大事故的处理决定。这次事故人员伤亡大,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马富才在川东钻探公司井喷特大事故发生后,多次表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并提出引咎辞职。鉴于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马富才同志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中共中央批准马富才同志引咎辞去中共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职务,国务院同意接受马富才同志辞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的请求;决定给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分管质量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任传俊记大过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也分别做了严肃处理。这一重要决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向人民负责,把人民生命财产放在第一位的高度负责精神。这次事故再次告诫我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将同所监管中央企业一道,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力戒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作风,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新华社记者: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是国有特大型公司,这次井喷特大事故的处理会对公司产生什么影响?

国资委负责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近几年来,集团公司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重组改制、规范上市、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等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在做优做强主管业务,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发油气资源,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的进步,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集团公司的规模实力和经济效益在全国大型国有企业中一直保持领先地位。马富才同志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团结和带领公司领导班子和广大职工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苦努力,做出了重要贡献。“12・23”井喷特大事故发生后,集团公司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压力变成动力,决心在更高的起点上推进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我们相信,具有光荣传统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能够振奋精神,改进工作,加强管理,坚定不移地沿着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方向奋力开拓,为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华社记者: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作出调整,请您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国资委负责人:中央决定,陈耕同志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蒋洁敏同志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陈耕同志长期在石油系统从事领导工作,曾任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副局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具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领导经验。蒋洁敏同志也曾长期在石油基层单位从事领导工作,参与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上市的组织工作,后任青海省委副书记、副省长。这次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的调整,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高度关心和重视。我们相信,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新的领导班子一定能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保障我国石油战略安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创造出新的业绩。

新华社记者:通过对这起井喷特大事故的严肃处理,国资委对所监管中央企业有什么要求

国资委负责人: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中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支柱,涉及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很多行业在安全生产方面都有特殊要求,生产过程中人员、工艺、设备等有各自的特点。因此,各中央企业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安全管理法规,深刻吸取这次事故的沉痛教训,切实增强向人民负责、向社会负责的责任感,加强督促检查,真正把安全生产的方针落到实处,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岗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要继续关心出资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健康,关心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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