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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审议行政长官报告反映中央政府对香港政制发展的高度重视

2004-04-2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香港4月20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19日决定:4月25日至26日举行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出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定。4月20日,香港媒体相继发表评论指出,人大常委会及时对行政长官报告

作出审议安排,反映了中央政府对香港政制发展的高度重视。

香港《文汇报》的社评说,人大常委会及时对行政长官报告作出审议安排,反映了中央政府对香港政制发展的高度重视,有利于香港尽早展开政制发展的下一步工作。

社评指出,尽管行政长官的报告是在广泛咨询的基础上、以主流民意为依据提出,但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之前,仍然委派专人就行政长官的报告,听取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港方委员、香港各界人士及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的意见。这显示中央非常重视与香港各界人士的沟通,尊重香港的民意。大家应该充分利用这个机会,进一步表达自己的意见,以便人大常委会在作出决定时,更好地兼顾社会各界的不同利益,充分照顾到香港的实际情况,确保香港的政制按照基本法的规定稳步发展。

《大公报》的社评说,人大常委会在一个月之内接连召开两次会议,在过往的会议纪录上是罕见的,而且是专门审议行政长官的报告。与此同时,深入的研究工作和广泛的听取意见工作同步进行、齐头并进。这说明中央高度重视“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落实,高度重视港人的利益和诉求,高度重视香港的稳定繁荣和发展。

《香港商报》的社评指出,香港回归后6年多,中央政府一直以最大诚意,落实“一国两制”,恪守基本法,而关于居港权问题和政制发展问题的两次释法,也是从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大局出发,严格依法办事。事实证明,中央政府对香港所作的一切,都毫无任何私利,其出发点和目的都是为了香港好,为了港人的福祉,为了保证“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贯彻实施,为了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社评说,相信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听取港人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研究,一定可以就香港政制发展作出符合基本法,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符合港人意愿的决定。

香港《东方日报》、《经济日报》、《星岛日报》、《成报》、《新报》等报章也详细报道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对行政长官报告作出的审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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