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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启动

2004-04-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林英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20日电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工商总局、司法部、安全监管局等6部门今天决定,即日起联合启动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行动将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原则,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环境利益的行为,依法处理违法责任人和追究主管部门、所在地政府责任,有

效遏制污染反弹。整治行动将从4月下旬一直持续到11月。

根据安排,今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将主要着眼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其中下列问题将是行动的重点: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饮用水源污染、烟尘污染、居民区噪声污染问题;淮河流域、太湖流域、三峡库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及环渤海地区等重点区域的违法排污问题;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不正常运行问题;医疗垃圾、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乡镇“十五小”企业污染和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建设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的问题;钢铁、电解铝、水泥、电石、炼焦、铁合金和铬盐行业违规建设与结构性污染问题;地方公路、矿山开发中的突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地方政府出台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和规定,尤其是干扰、阻挠环境执法的“土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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