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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加大整顿行业不正之风力度

2004-04-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陈光曼、齐芳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22日电 卫生部近日出台了《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收受回扣、开单提成、开大处方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出了8点要求

第一,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第二,一切财务

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不准设立小金库;第三,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第四,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第五,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物、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第六、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第七、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最后,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意见》指出,虽然这些现象发生在少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身上,但影响很大,群众反映强烈,不仅损害了医患关系、败坏了医疗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的声誉,也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意见》指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以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促销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行政部门将在系统内通报或公布其违法违规情况,商请有关单位取消该企业2年内参加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资格,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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