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医保限制乳腺癌治疗

2004-04-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葛宗渔 我有话说

在刚刚结束的第10个“肿瘤防治宣传周”期间,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徐兵河教授和军事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江泽飞副主任医师向媒体介绍了我国肿瘤疾病预防和治疗方面的最新进展。

据专家介绍,对于乳腺癌等常见肿瘤的治疗和预防,中国已经取得了相当成绩和可喜进步。如占发达国家约50%左右的非手术内分泌

疗法在中国也得到了更多肿瘤专家的重视,更多地应用于临床。最近又有权威的国际大型临床试验结果MA-17证实,罹患乳癌的绝经后妇女在完成为期5年的他莫惜芬治疗后,采用被中国、美国和欧盟等国批准为晚期乳腺癌治疗一线用药的弗隆作延续辅助疗法,对于降低复发、提高生存时间有显著的效果。这一科学结果被美国《哈佛医学通讯》评选为2003年十大国际医学新闻。诺华公司生产的弗隆以其突出的疗效,正替代传统的乳腺癌内分泌标准药物他莫惜芬,成为内分泌治疗的新标准药物。

尽管弗隆的疗效明确,与化疗相比毒副反应明显减轻,应用方便(只需每日口服一片),无需住院,花费每月仅千元左右,但是只因弗隆未能及时进入医保用药范畴即不能报销,许多医生仍旧对患者采用每月消费万元左右的化疗方法,专家认为这是医疗保险制度对医生的误导,同时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因此,两位专家呼吁:医保用药应有专业医生参与,以利于乳腺癌患者的治疗。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