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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香”商标由王守义集团独享

2004-04-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田永胜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26日电4月2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维持商评委的裁定,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十三香”商标予以注册。对此结果,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银良感叹:5年了,官司终于可以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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