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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成员国公民出行需带护照

2004-04-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刘文才 我有话说

本报布拉格4月26日电欧盟委员会最近向各新成员国公民提出忠告:到欧盟各国旅行,最好还是带上自己的护照。

5月1日,捷克等10国即将成为欧盟正式成员。10个新成员国的公民在欧盟各国便可自由旅行。但欧盟委员会发言人彼得鲁契最近提醒新成员国公民:“最好还是带上护照,以免麻烦。”他

解释说,由于大家对新证件尚不熟悉,加上语言障碍,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麻烦。为保险起见,眼下出行,还是带上护照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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