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欧盟东扩 大门并未完全打开

2004-04-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贝尔格莱德记者 宋文富 我有话说

5月1日零点,来自中东欧与波罗的海沿岸的10个国家将正式成为欧盟大家庭成员。连日来,各国正在紧张筹备各种庆祝活动,准备迎接这一历史时刻。相比之下,欧盟原有成员对此似乎并不十分激动。相反,许多国家的居民甚至显露出一些担忧和不安。德国一家民意调查机构的报告显示,仅有17%的人欢迎新成员,58%的被调查者对这一时

刻表示有些恐惧。

扩大后的欧盟,将有助于其政治地位的加强和经济潜力的发展,但目前条件下,欧盟各国对10个新伙伴最大的担心在于 增加约7500万居民后,由于资金及劳动力市场开放,波、捷、斯、匈等经济较为落后的邻国劳动力将大批涌入,令原本就业状况就十分紧张的欧盟各国更为头痛。特别是德国与奥地利,因地理上与东欧各国相邻,对此问题就更为担心。德国民意调查显示,担心邻国劳工涌入的人已经由一年前的57%上升至64%。法国面对自己230万的失业大军,已明确表示,“劳动力自由流通”目前还只是一种愿望。

对就业及其他压力问题,欧盟委员会早就在探讨出路,寻求在人员与货物自由流动特别是劳动力市场开放方面,在欧盟新、老成员之间实施“双重标准”,即新成员转为“完全成员”应有一过渡阶段。欧盟明确规定,即使在5月1日后,欧盟新、老成员间边境海关尚需保留,新成员向申根协议成员国的过渡至少需3―4年时间,最快也要在2006年后才能达到人员与货物的完全自由来往。

对劳动力市场,欧盟委员会决定通过“妥协性协议”方式,即除马耳他和塞浦路斯两国之外,原则上限制其他新成员国劳动力进入原成员国市场,限制期限最长为7年。德、奥表示,只有那些获得特别劳动许可的人才可在其境内就业,其工作将严格限制在本国公民不愿从事的农业、建筑等行业,政府对各行业还规定外国员工就业人数。丹麦政府规定,新欧盟成员国工人就业必须要证明与本国员工有“完全”同等条件,防范他们以低工资与本国员工竞争。荷兰政府规定,每年外国劳工进入的数字限制为2.2万人,且业主必须证明,该工种确实招不到本国人。芬兰等国家规定,招工时本国工人有绝对优先权。法国、瑞典、希腊、西班牙等国亦制定了各种严格限制性规定。

欧盟各国中惟有英国与爱尔兰在这一问题上矛盾不大突出,它们的失业率较低,且向来有招外国工人的传统,只是碍于在野党的激烈反对,英政府才规定,所有打算在英国长期工作的新欧盟成员国侨民,至少两年内不能获得政府提供的任何社会保险,否则他们将被遣送回原居住地。

在欧洲统一货币――欧元问题上,新老成员间的差距更大。10个新成员的财政状况均低于马斯特里赫特标准。专家们预测,波罗的海三国有可能在2007年首批启用欧元,其后是斯洛文尼亚和匈牙利,至于波兰和捷克,恐怕至少要等到2010年。

欧盟东扩的大门已经打开,但对新入盟的国家来说,要获得“完全成员”身份,尚需时日。(本报贝尔格莱德4月27日电)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