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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淇对党派提案逐件阅批

2004-04-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莹 我有话说
中共北京市委一直十分重视党派提案工作。1998年制定了《关于办理民主党派提案的工作程序》,2003年底又下发了《进一步做好党派提案工作暂行办法》。对党派提案的提出、交办、办理及办理的检查和督办都重新做了明确规定,以制度做保证,为做好党派提案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今年,北京市政协党派提案首次实现了“提案经市政
协主席阅批后”,“报送市委相关领导,按有关领导的批示意见将提案交有关部门办理”的交办过程,首次明确提出由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负责对提案的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刘淇认真审阅了今年提交的24件民主党派提案,逐件阅批给北京市相关领导。

刘淇在民革北京市委《关于改善北京市金融环境,大力提高银行竞争力的建议》的提案后批示:“请岐山同志关注此提案”,市长王岐山则请主管相关工作的翟鸿祥副市长牵头负责:“请鸿祥同志阅示,着人研究,两会后择时我专门听一次金融方面的综合汇报。”翟鸿祥副市长继而向市委金融工委提出要求:“请金融办牵头,商相关部门办理,准备情况向岐山同志汇报。”陆昊副市长在见到书记阅批过的,民建、台盟两市委分别提交的关于加快北京市物流业发展的提案后,请市商务局同发改委认真做好各项办理工作,表示:“我先与两组织提案人座谈,听取并交换意见,然后再正式提出政府办理意见。”在提案交办会召开的当天下午,陆昊就相继约请两党派负责同志进行专门沟通。实践了《办法》中“各承办单位对提案要进行办理前的沟通,真正了解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提出提案的本意”的要求。

中共北京市委的做法受到了各民主党派市委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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