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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动员社会力量综合整治执行难

2004-04-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宽明、祥龙 我有话说

“积极争取党委对执行工作的领导,这是做好法院执行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解决执行难的一条基本经验。宿迁市委部署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综合整治执行难,充分体现了宿迁市委科学的发展观和强烈的法治意识。”这是江苏省高级法院院长公丕祥4月28对宿迁市委出台加强法院执行工作意见的充分肯定和称赞

近两年来,宿迁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执行难”的问题仍很严重。“执行难”问题已成为制约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一大顽症。法院“执行难”问题,引起了宿迁市委的高度重视。在全市上下建设法治宿迁、诚信宿迁,加快依法治市大背景下,宿迁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

《意见》主要创新点体现在∶一是强化在党的领导下,把解决“执行难”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使执行工作成为整个社会齐抓共管一项重要工作;二是加强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执行力度,实现法院执行与公安110的联动;三是各级政府及所属有关部门要带头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因不履行而导致当事人涉法上访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四是试行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增强执行力量;五是市县(区)党委成立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常设领导小组,指导协调解决法院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六是把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所需的交通工具、执行警械、通信设备、录音录像器材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为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人身保险;七是规定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不少于本院干警在编总数15%的比例配备;八是两级法院设立执行局,执行局长按同级副院长级配备,并实行执行力量统一调度,加强垂直管理和指挥;九是坚决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利用职权干扰和阻碍人民法院依法行使执行权的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十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本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健全执行裁决权、执行实施权分权运行机制,加强对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执行公正,提高执行效率。

为了确保《意见》落到实处,宿迁市委4月28召开了市、县、乡、村四级负责人万人电视电话会,并向全市人民群众直播,市委书记仇和亲自进行社会总动员,同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为期两个月的执行会战,确保去年以前案件执结率达90%以上,今年新收案件执结率在80%以上,然后转入长效综合管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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