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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强化新成员食品安全监督

2004-04-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梁晓华 我有话说

本报布鲁塞尔4月29日电欧盟委员会日前通知新成员国,要求按欧盟标准限期对屠宰场和食品生产检验部门进行改造。

欧盟2000年1月发表《食品安全白皮书》,强化“从农场到餐桌”的安全。欧盟面临扩大,已出台90多条食品安全新法规,新食品安全检疫法规将于2006年生效。各国入盟后,限期6到

12个月达标,建立完善的消费者投诉和索赔机制。否则,各国和欧盟委员会都有权禁止其产品销售。欧盟主管部门认为,多数国家对疯牛病、口蹄疫的后果重视不足,投资改造缺乏力度。一些屠宰场应限期关闭。波兰、匈牙利和捷克的潜在危险最严重,已对其发出关闭警告。

波兰农业部长日前向欧盟委员会提出宽限要求,希望允许300多家不达标的企业在5月1日后有3到9个月的宽限期。他抱怨,近年来已有数百家企业被迫关闭。欧盟统计,波兰3200家屠宰场中,仅127家符合欧盟标准。360家奶制品厂中,达标的只有5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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