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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建立义务教育学费保障制

2004-05-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马跃华 我有话说

本报讯日前从厦门市有关部门获悉,厦门市将建立“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基本学习费用保障制度”。即厦门市将以政府拨款方式解决贫困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学习费用。

据厦门市民政局统计,去年厦门市有城乡低保家庭 城市人均月收入330元以下,农村人均月收入150元以下 104367户。初中

生中贫困生占8%,小学生中贫困生占7%。据测算,初中生以每学年750元计算,小学生以每学年380元计算,建立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基本学习费用保障制度,全市全年约需经费848万元。厦门市有关部门认为,这个数目就厦门市财力而言是可以承担的。据悉,厦门市还将就此制定科学、公正的评定办法,对资金来源、工作程序、贫困生的界定和对资金的监督管理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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