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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指引展开下一轮政制发展工作

2004-05-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罗政 王丽丽 我有话说
新华社香港5月6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6日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就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作出了决定,我们应该以务实和积极的态度,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指引,展开下一轮政制发展工作。

董建华出席立法会答问大会时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4月26日举行的第九次会议

,对香港特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作出了决定。根据这一决定,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可以按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作出符合循序渐进原则的适当安排。

董建华说,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权力,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作出了上述决定。特区政府欢迎这一决定。这项决定正式启动了基本法附件的修改机制,也形成了香港政制发展的新基础。特区政府将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一决定,安排下一步的政制发展工作。特区政府政制发展专责小组争取在月内发表政制发展第三号报告书。

董建华表示,希望香港社会从香港和国家利益的大局出发,能够以冷静、理性的态度面对。经过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和作出决定,香港各界更加清楚中央对香港2007/2008年政制发展,以至长远的发展,始终是有权有责,香港政制的演变,需要得到中央的同意,才能启动推行。

他说,事实上,长期以来,中央对香港的支持是无私的。香港回归以后,中央一切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坚决执行“一国两制”,凡事从维护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出发,都是为了香港更加好。

董建华表示,基本法确定了香港政制发展最终要达到实行普选的目标,这是中央和香港的共识,是大家共同努力的方向。现在摆在大家面前的,只是一个速度问题,是迈得快一些,还是行得稳一些的问题。他希望,特区政府和立法会议员共同努力,在政制发展新的起点上,透过对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实践,向着最终目标稳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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