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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精神与电视剧

2004-05-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未民 我有话说

“现实”是近年来中国文艺精神和评论中的一个渐趋衰弱的概念,但“现实”作为一种经久流传的稳定观念,作为一种事物发展的基础,一种蜕尽繁华的生活召唤,一种需要时时面对的真实,一种实事求是的人性返回,一种谦逊质朴的精神,不仅需要重提,而且也是矫正目前文艺中存在的那种生编硬套,卖弄聪明,想入非非,陈词

滥调等种种弊病的一副良药。当然,不能说我们的文艺和电视中没有“现实”、很少“现实”,事实上那些生编硬造和浅尝辄止也正在铸造着一种虚假的现实。因此我们只能说,我们需要一种更为有力的“现实精神”,一种直面真相的精神。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的文艺和电视中的“现实”还是不够的。

今天,人们已不能在日常生活和电视之间划出一条分明的界限,平凡的日常生活和超越性的电视生活已经融成一片,电视网络以新闻的形式、访谈交流的形式、广告的形式、艺术和剧作的形式全面覆盖人的生存时空,人们已经不能不把它作为与人的现实剥离不开的现实的生存背景。人们生存的意义已大大超出身体行动所及的狭小范围,电视在全球范围内延伸了人的视知觉,甚至强迫性地以电视的观点和想象代替你的认知和想象。可以这样说,从前作为一种奢侈和超越性的影视生活已经日常化、平凡化了。认识电视的现实化有助于我们看清电视的实质。电视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现实体:它的镜头切选和编辑观点可以造成对现实的误判,对真实的遮蔽;它的艺术编导和形象塑造可以造成对真实的编造,对现实的误导;它对广阔时空乃至全球化场景的占有欲可能导致空泛,对事物内里细微的深入可能导致偏颇和狭小;对想象和神奇的追求可能致使镜头华丽而情感虚伪,人物失真而概念先行;对市场的垄断和对消费的迎合可能换来时尚的盲目乃至媚俗的后果。这是电视体现出的平凡性的现实性,就如同日常生活一样。

于是在电视文化批评中引入“现实精神”的概念就变得很必要了。其实以电视的现实化角度看,如今我们的现实,由于电视等大众传媒文化的强势介入,已非简单和单纯的现实。我们既生存于真实的现实中,也生存于虚拟的甚至悖谬的现实中;既生存于理性的现实中,也生存于想象的现实中;既生存于世俗的现实中,也生存于心灵的现实中。因此所谓“现实精神”,在这里不过是在复杂而立体的现实境遇中寻求意义澄明的一种精神,一种在现实中寻求更加“贴近现实”的精神。我们都在现实中,但怎样才能活得更现实 电视已经现实化了,但怎样才能使电视把握更丰富、更生动、更新鲜的现实 这就是“现实精神”的辩证内涵。现实精神不仅有别于以往的仅作为文艺创作方法的“现实主义”写实精神、反映精神、镜子精神,而且应该是在新现实境遇下的一种人文追求精神,世俗建设精神,追问生活本相的人性精神,直面矛盾的坦诚精神,创造生活的前进精神。

以此来看中国当前的电视剧状况,它不仅作为艺术形式而且作为一种文化现实,不仅在指导生活,优化生活,提升生活上具有不可或缺性,而且从现实生活的整体而言,从人的日常现实内容而言,同样具有不可或缺性,即使是那些平庸、毫无新意的故事及人物模式,乃至于虚假的,粗制滥造的电视剧,也都成为文化现实生态的一部分而存在着,也是我们电视剧现实的一部分。在这种电视剧的文化现实状态下,电视剧的文化生存并不能归结为一个艺术问题,而首先是一个文化现实问题,或者说,电视剧的人物塑造、艺术探索和技巧等并不能置于一部作品的首要地位,而往往一部作品之所以诞生,它的文化生态条件的满足,文化法制和规则的协调,文化机制的优化等,则至为重要。即便说到创作,那也是要以电视剧的类型化和模式化来保证其创作生产的安全性和时效性、日常现实性为首要因素的。中国电视剧经过20多年的文化生态培植,目前正渐趋走向类型化和模式化,标志着一种文化产业的成熟,一种大众性的文化现实的生成,呈现出一种稳定的、宽容的、多样的文化成熟趋势。在这里,反映国家主流意识的,爱国的、英雄的、反腐的、历史化的,以及民间民生民俗的,言情的、悬念的、警匪的、社会心理的,类型多种多样;而由名编剧、名演员、名导演构成的明星制,由投资人、出品人、制作人、营销者构筑的市场机制,由电视剧内容的模式化,即那种对社会稳定的文化和道德的认同,对扬善惩恶甚至不无说教意味的颇具责任感的表现,对那种人世艰辛、事业有成以及情感错综、终成眷属的偏好,对世俗的眷恋和欣赏,对英雄神话的想象和对超人的期待,对花好月圆的满足,等等,都逐渐在形成某种稳定的创作模式化趋势。我们只有在自觉地掌握了电视剧创作生产的这些文化机制和类型、模式的规律后,才能谈到电视剧的所谓“创新”。

在我看来,如果说电视剧是一种艺术,那它也是一种大众的艺术,是一种日常现实性质的、趋向社会心理稳定和安全的艺术,一种由大多数社会成员期待和完成的生活之梦,一种致力于在现实的秩序中潜移默化的文化消费和精神的日常安抚与普渡。当然,这种现实化了的电视剧,也肯定会对生活现实造成某种遮蔽,给文化现实养成某种惰性,甚至给人性的思考带来某种虚幻或者禁锢,这些也是大众文化及艺术不可否认的弊病。而我们所提倡的电视的“现实精神”,正是在承认电视剧的这种文化现实的前提下,在更加娴熟地把握和应用电视剧类型化、模式化以及有序的创作生产机制的前提下,像带着镣铐跳舞一样,在大众文化范畴内,尽可能地捕捉那些鲜活的、尖锐的、矛盾的现实内容,从而给日常化的、模式化的、容易僵硬和媚俗的电视剧带来某些现实的新意和更本真的世相、更有益的思考。这也是本文所以提出“现实精神”的用意所在。

既要承认电视剧的文化机制及类型化、模式化的大众文化现实,又要直面当下生活,葆有一种可贵的“现实精神”来努力克服大众文化的负面因子。大众文化属性对现实精神是一种限制,但正因为大众文化这种对现实的模式化、世俗化、时尚化的倾向,我们才需要现实精神的提倡。不掌握电视剧的大众文化属性和模式就不能说是有了电视剧的自觉意识,但没有现实精神的克服和穿透,电视剧的超越和饶有新意容易成为空话,电视剧就会越来越肤浅和僵化,只有模式化的、虚幻或编造的现实,而没有多少直面人生的本真现实,更没有多少追求意义的深度现实。在大众文化模式化和不懈的“现实精神”追求之间,取得某种平衡的张力,起码在中国当下,则是电视剧的成功奥秘。

就目前中国的国情和民生现实而言,电视剧的大众文化模式所造成的文化偏颇和现实遮蔽更应引起我们的警醒,如果我们的荧屏上充斥着言情、武侠、警匪、都市一族的文化梦想,这对于中国社会基层的民生现实,无疑会造成忽略,这便有违于电视文化的人文精神、现实精神。因此“现实精神”对中国电视剧而言,更应该是中国电视人在电视成为文化现实之后所应追求的群众精神,在群众关心的问题和矛盾所在,正是现实精神得以集中和生动体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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