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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职业化的“冷思考”

2004-05-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新平 我有话说

近年来,有关校长职业化的文章频见报刊,越来越多的人对校长职业化发生兴趣并寄予厚望。本来,在探索校本管理、完善校长负责制的背景下,提出校长职业化,无疑是一种重要的制度创新。令人担忧的是,这些年围绕校长职业化所展开的有关宣传和探讨,却让人多少感觉到一些炒作的嫌疑,真正务实的、理性的和科学的倡导和

研究并不多见。有些观点甚至明显地背离教育常识,偏离现代学校管理与领导的理念和精神。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固然复杂多样,但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对校长职业化的认识不科学、定位不合理。当下理论研究的要务是,深刻反省校长职业化的目的,科学认识校长职业化的功能,澄清和匡正在校长职业化问题上的种种误区。

首先,必须明确校长职业化的目的。倡导和推行校长职业化,主旨是提高校长的专业化程度,改善校长的知识结构,增进校长办学管校的领导能力,而非因为学校经营管理的需要,更非源于教育产业化的推动。清华校长职业化研修中心的王继华先生认为,传统校长是以事业观为基础的,是事业型校长,而校长职业化是以产业观为指导的,属产业型校长。清华A管理培训中心的首席设计师刘光起先生则更加直截了当地认为,教育与企业源通一理。还有人提出,民营化是学校及其管理改革的方向,而校长职业化则是民营化的必然要求和选择,其实质就是校长职业的市场化和劳务的商品化。事实上,将校长职业化与产业化、民营化和市场化关联起来,颇有些牵强附会,也很武断和随意,断难赋予校长职业化以合法性和重要性。我们注意到,欧美国家在推行校长职业化的过程中,虽然也重视学校经营管理,但这种重视却是扎根在两个观念之上的:一是经营管理本质上属于辅助性服务和支持性服务,相对于教学管理而言永远是第二位的;二是像契约外包、民营化等经营管理手段在学校组织中的应用是有限度的和有选择的,目前主要尝试性地运用于学校设备采购、校舍维护、餐饮服务以及校车营运等领域。

实际上,倡导校长职业化,根源在于校长这一职业正从一个不完全专业性职业向完全专业性职业转变的这一客观事实。这种转变集中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领导和管理学校的知识已初步成长为一门专门的、系统的和较复杂的知识体系,二是具有相同信念和兴趣的校长越来越多,他们在管理过程中由于面临相似的困惑和问题而在一定范围内逐渐地结成管理共同体。校长职业化正是对这种转变做出的积极回应。

当前学校教育以及管理正面临着来自社会外部和教育自身的诸多挑战,教育服务对象从学生向范围广泛的教育利益相关者转变使得学校应承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而教育利益相关者不断增长着的教育要求与不断觉醒的权利意识也使学校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同时,我国正在推行的领导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亦给传统的学校管理以及激励制度造成不小的冲击。社会民众对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使校长第一次自主产生了学习教育领导和管理理论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内在愿望。我国的中小学校长,虽然大都有过成功教师的经历,大都是某一学科的行家里手,但常常缺乏深入的教育领导和管理理论训练,对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解也有待拓宽和加深。在一个相对封闭、办学任务单一的学校组织中,这种校长也许尚能勉强应付。但随着社会环境的快速变化,学校使命的重新定位,教育任务的愈加繁杂,这种校长在领导和管理学校的过程中就难免生出力不从心之感。校长职业化的提出,可谓适逢其时,也正因如此,它受到了校长们和研究者的关注和重视。

其次,必须实事求是地评价校长职业化的功能。倡导和推行校长职业化,用意在于强调校长行为的自主权,彰显校长工作道德伦理的优先性和重要性,而非意味着校长职业化是一付可以消弭校长负责制沉疴的灵丹妙药,更非意味着校长工作只有彻底摆脱政治的干预与管制才是可取的和有效的。如今理论研究中存在一种不良倾向,那就是为了突出校长职业化的重要性,肆意放大现行校长负责制的弊病,虚幻夸大校长职业化的功效,似乎校长职业化与校长负责制根本对立。实际上,我国中小学现在普遍推行的校长负责制,是在总结、吸纳建国后学校内部领导体制历次改革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而逐步形成起来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毋庸讳言,这种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确实面临着不少问题,但总体上仍是一种无法替代的制度。有人批评校长负责制已成一纸空文并企图以校长职业化取而代之,这种做法显然不妥。对于校长负责制所存在的问题,校长职业化果真能够神奇地化解和清除吗?结论很明显,不能。因为校长职业化只是校长负责制中的一个部分,它们不处在同一个层次。校长负责制关涉到整个学校内部的领导制度,是学校的根本组织制度,它的涵盖面很宽。而校长职业化主要是一种有关校长的任用制度和专业资格规定,较之于校长负责制而言,它涉及的范围狭窄得多。

在校长职业化的研究中,还有一种错误认识也是亟待消除的,那就是以为权力必定是丑陋的和消极的,过去的校长都是追逐权力的校长,是职务型校长和权力本位型校长,这种校长是名符其实的“官吏”,只知道恪遵上级命令、循规蹈矩,工作中讲究的是行政意志、服从和顺从,而他们所负责的学校也相应地变成了“衙门“。王继华先生认为,奠基于市场经济基础上的校长职业化则根本不同,它重视的是校长的能力而非校长的权力,这种校长是职业型校长,是能力本位型校长,他具有很强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敬业意识,整体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显著提高。如此一来,校长职业化就自然而然地成为扭转校长“官僚化”、学校“衙门化”的一个重要法宝。显然,这种校长职业化论调隐含一种未曾明言的“市场万能”和“政治低能”的预设。对这种预设,我们至少可从三个方面予以质疑:

第一,是否只有在完全脱离了政府的管制后,学校领导的管理才能获得高效率和高效能?回答是否定的。大量事实表明,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学校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这类重要工作,哪一个也不能缺少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推动、干预与控制。

第二,学校领导与管理工作是否可能摆脱政府的管制?回答同样是否定的。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机构,作为再生产社会政治、文化和道德的重要场所,政府不会也不应放弃它对学校的导引、支持和规限。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开始对学校“松绑“,行政职能开始从直接管理转向宏观调控,但这丝毫不意味政府自动放弃办学管校的权力和责任,只能说明政府在管理学校的理念、形式与手段上出现变化,学校仍被政府“松松地绑着”。第三,政府管制能否使校长变成十足的被动的执行者?回答依然是否定的。政府管制与校长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之间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大量事例显示,学校在政府管制下仍然可以办得生机勃勃,充满活力。之所以如此,原因之一就是校长在领导和管理过程中拥有相当程度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这种行政自由裁量权具有双重功效,它既可以赋予校长工作自主性、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也可能导致权力的误用和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对于每一位校长都是存在的,作为学校组织中握有实权的核心人物,校长即便处在严格管制之中也不会完全丧失这一权力,这是一个谁也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对于这种客观存在的权力,正确的态度是如实地去面对和正视它而不是去否认它或者回避它。为了确保校长在领导和管理学校的活动中正确地行使这一权力,除加大立法力度和政策法规的监管外,我们特别希望校长们能以社会公平的管理精神和责任感去审视并履行这一权力。而这,也正是倡导校长职业化的价值所在。(作者系南京师范大学教科院教育管理学教授、教育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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