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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小学教师全员聘任

2004-05-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通讯员 徐光明 记者 王绍雄 我有话说

本报讯 江西省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教师全员聘任,校长竞争上岗,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小学教育事业呈现出蓬勃生机。

2002年3月,江西省进行市、县、乡机构改革,江西省教育部门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重新确

定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根据新的编制标准,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缩减7.2%左右。在严格核编、科学设岗和进行业务考核的基础上,各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开展中小学教职工全员聘任工作。考核为优秀的,优先在本校聘任;考核称职的,具有聘任资格;考核基本称职的,实行降聘或缓聘;考核不称职的,不得参加聘任。无论是超编学校还是缺编学校,都要按2%左右的比例实行尾数交流。对在尾数比例之内的教职工,都要转到缺编的农村山区学校应聘上岗。到目前为止,全省中小学未聘教职工1.54万人,占中小学教职工总数的4%左右。对打破了“铁饭碗”的教职工,江西省努力拓宽安置渠道,对接近退休年龄的未聘教职工实行提前离岗退养,确保他们的基本工资待遇不变;统一安排未聘教职工到缺编空岗的学校尤其是农村边远山区学校应聘上岗;鼓励未聘教职工参加在职学习,保留基本工资待遇;在学校内部调剂临时工勤岗位,优先考虑安排未聘教职工;允许未聘教职工跨行业流动或辞职 退职 ;对不服从分配的未聘教职工,将其人事关系转到当地人才交流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在教师分流工作中,江西各地还普遍实行了中青年教师轮岗支教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城镇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

江西省大力推行中小学校长竞争上岗和择优聘任。南昌等市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方式,对新选用的中小学校长,不再确定行政级别,一律实行招聘、选聘制。九江等市中小学中层干部实行兼职,由学校自主聘任与管理。近几年来,江西省通过竞争上岗方式聘任的中小学校长达1.2万人,1.4万名学校行政人员在优化组合中被撤掉了“铁交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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