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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隐性伤害不容忽视

2004-05-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新华社记者 邱红杰 顾瑞珍 我有话说

一部《格林童话》影响了一代又一代少年儿童的成长,最近却有人指出,它在教给孩子们人世间的是非丑恶时,也在他们幼小心灵里刻上了一个标杆:好人都是英俊美丽的,而长得丑的一般是坏人。

在大众早已习以为常的广播、电视、书刊等媒体传播的内容当中,类似的情形不止于此,但往往被人们熟视无睹。深圳青

年学院学者田杰撰文指出,媒介传播的某些内容如色情、凶杀、暴力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直接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比较容易引起人们的重视和警觉,但一些容易被忽视的隐性伤害却是持久而且同样危险的。

在专家看来,当前最大的隐性伤害在于,媒体正在给未成年人呈现一个什么样的世界。由于认识能力所限,当未成年人通过媒体获取信息和资料时,他们往往都觉得是真实的,但事实却不尽然。比如,铺天盖地的电视广告使人产生一种错觉,似乎生活中有你永远享用不尽的最美好最优秀的东西。然而,对很多人来说,这仅仅是一饱眼福而已。与此同时,以大众化为特点的传媒,其中的主角却常常是英雄、精英或贵族、富豪。甚至在专门为青少年制作的节目中,人们看到的也只是那些光鲜靓丽、口齿伶俐、多才多艺、优雅不俗的城市少年。媒体正在通过这样的手段,让那些不谙世事的青少年渐渐忘却,一个真实的世界有时是阳光明媚,有时是阴云密布。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沈杰博士说,无处不在的媒体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帮助人们了解现实的同时,也在制造着一个虚拟的却让人信以为真的世界,对未成年人来讲其中的真假更是难以辨别。

此外,社会学者指出,媒体传播五花八门的形式对未成年人伤害也经常是无形的。有些电视节目,其内容可能是有益的,但其光怪陆离的音响和画面效果,追求对人的感官的刺激时,在不知不觉间对未成年人的生理健康造成了伤害。另外,在广告等内容中利用青少年特别是女性的生理、心理等特征,谋取商业上的利益,是某些传媒的惯常做法。对青少年的社会和公众形象的贬低或损毁,也属于比较常见的现象。

沈杰认为,传媒对青少年权益的损害更多地表现为间接的,所以这种损害在日常生活中并未引起人们充分的注意。这样的损害是一种慢慢的侵蚀,不是赤裸裸地进行,而是常常贯穿或化解在休闲或娱乐过程之中,在休闲和娱乐中青少年的正当权益被疏忽、被置换直至被彻底剥夺了。

沈杰博士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文化素质的提高,关键在于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而其中媒体的作用至关重要。因此,需要通过文化创新,建立起一种能够对少年儿童社会化产生具有明确导向作用的社会文化体系,它的完成要求我们具有敏锐的问题意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丰富的想象力和超常的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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