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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发展机理解析

2004-06-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孟晓驷 我有话说
内容提要:文化产业的出现,从一定意义上说,是文化自身目的的要求或者说是角色的回归。文化产业从社会需求、科学技术、文化产品自身三个方面来看,都有其产生和发展的合理的经济基础。文化产业是符合历史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结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文化产品生产在商品
经济条件下的具体表现形式。文化产业不是虚拟的,而是现实的,它需要我们更多地关注、思考和发展。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并进一步提出了“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明确要求,这是中国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牌。那么,为什么要提“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究竟是一个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还是有其发展的充分理由,或者说文化产业发展的经济学内核究竟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社会需求与文化产业

商品经济的发展从生产方面表现为物质产品的丰富,从消费方面则首先表现为消费者收入的提高。收入的提高使得收入结构或者说工资结构发生了改变,收入结构的改变带来了需求结构的变化,根据恩格尔系数所揭示的规律,需求结构变化表现为物质产品效用的下降和文化产品效用的提高,物质产品重要性相对降低,在消费方面表现为更加注重对生活质量的追求,消费行为也从对廉价品、耐用品的追求向舒适品、奢侈品和多样化、个性化消费的方向转变,以满足消费者不断变化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需求。恩格尔定律和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都在证明着这一变化趋势。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成为产业结构升级的力量,进而成为拉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力。这是社会需求与文化产业的一个总的关系。

具体地说,在商品经济社会,社会生产发展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生产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是收入水平的提高。

首先来看社会生产发展的第一个表现――生产效率提高。生产效率提高的一个重要表现是社会用于生产方面时间的减少,而休息时间则相对延长。“约在一万年前,人们只能腾出10%的时间用于休闲;在公元前6000年到公元1500年期间,工匠和手工艺人担负了艰苦劳作,使部分人可以分出17%的闲暇时间;到了18世纪初,机器化革命使闲暇时间增至23%;而到20世纪90年代,电力机械使闲暇时间增至41%;在21世纪,新技术的发展使人们的闲暇时间有望增加到50%。每周总工作时数,从18世纪的72小时下降到1859年的69.8小时,到20世纪90年代不足40小时。”这就为文化产品消费提供了时间上的保证。

社会生产发展的另一个表现就是收入水平的提高。收入水平的提高使得人们用于物质产品方面的消费相对减少,而用于文化产品方面的消费相对增加,使人们所固有的文化产品需求得以释放出来,进而带动了文化产业的出现,并且为文化产品消费提供了经济上的保障。在现实中,往往经济越发达的国家,收入水平也就越高,对文化产品的消费需求也就越高,消费量也就越大。为了说明问题,这里选择了发达国家(美国)、新兴发展中国家(韩国)、欠发达国家(印度)三个国家的消费结构来作为分析问题的根据。美国20世纪90年代消费结构的变化表现为吃穿住三大项生活必需品的消费比例在逐步下降,家庭用品和交通等两项非必需品变化不是很明显,而文化娱乐教育和医疗保健两项的支出则明显上升,尤其是食物这一传统的必需品消费大项已经在消费总支出中从第一位下降到第二位,而文化娱乐教育的支出则已经超过了服装鞋类珠宝的支出,恩格尔系数比较低;而韩国作为新兴发展中国家的代表,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恩格尔系数虽然比美国略高,但其消费结构也发生着明显的变化,即20世纪90年代的变化表现为吃穿住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消费支出明显下降,家具用品和医疗保健方面的支出也呈下降趋势,而文化娱乐教育方面的支出不仅有比较大的提升,而且支出比重超过了服装、住房、家具用品、医疗保健、交通通信等方面的支出,成为除食品等必需品消费品外在总支出中所占比重最大的一项;印度作为欠发达国家,恩格尔系数高达50%以上,文化娱乐教育方面的支出仅为收入的3%强。通过对这三个国家的比较,我们看到,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决定了收入水平的不同,进而决定了需求结构和消费结构的差异。收入越高的国家对文化娱乐教育的需求也就越大,消费水平也就越高。如果我们抽掉国别因素而只把这三个国家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落后――发展――发达三个不同阶段来看的话,我们同样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经济越落后,收入越低,文化娱乐教育的支出和消费水平越低;经济越发达,收入越高,文化娱乐教育的支出和消费水平也就越高。从文化产品消费的角度来看,商品经济社会从落后到发展再到发达的过程就是一个文化产品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就是文化产品生产与物质产品生产走向均衡的过程。

因此,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进步首先表现为物质产品生产的优先发展,物质产品生产的发展影响着收入水平,收入水平表现为消费需求的基础,也是制约需求结构的重要因素,收入的水平与构成决定了需求的水平与结构,需求结构的变动直接影响着产业结构。随着物质产品生产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需求结构变动中对文化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需求结构的变动通过市场中供求结构的变动表现为文化产品供给和需求的增加,形成了消费结构中文化产品消费比重的上升,消费结构的变动直接影响着产业结构的变动,进而带动了文化产品的生产,并进一步形成了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的科学技术基础及其对文化产业的作用形式和变化趋势

科学技术属于文化的范畴,科学技术人员本身就是文化产品的生产者。因此从物质与文化的关系来看,科学技术与文化同属一个范畴,而与物质则是并行的两个范畴。

但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科学技术作为文化范畴的组成部分并没有首先作用于文化产品的生产,而是由于物质产品效用大于文化产品效用,物质产品生产相对于文化产品生产更重要,其对科学技术的需求也更大一些。因此,在商品经济时代,科学技术不是首先作用于文化产品生产,而是首先作用于物质产品生产,表现在提高劳动者素质、扩大劳动对象的广度和深度等方面,也正是因为这个理由,才有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提法。科学技术由物质产品生产向文化产品生产的转移是一个逐渐的过程,当某种文化产品的效用相对提高、需求增加时,科学技术就会从物质产品生产领域转移到文化产品生产领域。当科学技术从经济发展的实践中被提炼出来并运用到文化产品生产中时,就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从科学技术在文化产品生产领域应用的过程来看,在文化产品上表现为一个科技含量不断增加的过程,在文化产品生产上表现为科学技术应用范围逐渐广阔的过程(本文在这里主要讨论的是科学技术在文化产品生产本身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同时,由于文化产品的特殊性,这里仅探讨与技术进步相关的文化产品生产的部分)。

文化产品生产是社会生产的一部分,其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伴随着文化产品效用的提高和需求的增加,就必须不断通过对科学技术的采用来改进生产方式,提高文化产品的生产效率。因此,科学技术在文化产品生产领域的运用是人的本能或者说人类社会生产目的的内在要求。

在文化产品生产的发展过程中,科技进步的作用是显著的,其重要性也日渐体现出来。历史上,印刷术的革命曾极大地推动了文化产品生产的发展,加快了知识传播的速度,进而极大地带动了社会的进步。马克思曾经说过,印刷术变成了新教的工具,总的说来变成科学复兴的手段,变成对精神发展创造必要前提的强大杠杆。在文化产品生产的发展过程中,文化产品生产的技术含量不断增加,文化产业结构不断由技术含量低的层次向技术含量高的层次演变。最初,科学技术虽然是作为文化产品的范畴出现的,但它是以物质产品生产为中心,服从和服务于物质财富的生产,科学技术在文化产品生产领域的运用是滞后的和被动的,文化产品生产仍然处于原始的个人手工作业的阶段,其传播是以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的方式进行,文化产品生产者本身就是文化产品的载体和媒介,以实物服务和体力服务为主,服务区域小、传播速度慢。随着经济的发展、文化产品维权体系的建立,科学技术开始在文化产品生产中出现并得到广泛的采用,比如印刷术的革命,极大地提高了文化产品的生产效率,使以纸质传播媒介的图书报刊等产品广为流传;电影则作为一次人类的“视觉革命”,极大拓宽了人类的视野。但是在这一阶段,在文化产品生产的某些领域,存在着文化产品生产与科技进步相抵触的观念,认为科技进入文化产品生产领域将破坏文化产品的文化属性,使文化产品变得反文化(如早期的法兰克福学派)。虽然如此,在这一阶段科学技术还是进入了文化产品生产领域,并提高着文化产品的生产效率,改善着文化产品的传播方式。在维权成本日渐降低并与物质产品维权成本逐渐趋同的情况下,由于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物质产品效用相对下降,文化产品效用和需求的提高使得文化产品消费激增,文化产品生产本身也成为科学技术创新的目标。在这一阶段,科学技术以文化产品生产的需求为科技进步的带动力,为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制造工具和载体,并形成了以声光电子为媒介的文化产业服务系统,卫星、激光、网络及相关信息产品因为人类文化产品生产和消费的需求而广泛地进入到文化产品生产领域,文化产品的生产工具不断更新,文化产品的传播以更快的速度在更广阔在范围内进行,这也是文化产业出现的技术基础。由于科学技术的作用,文化产品的产量不断增加,文化产品生产的效益也越来越明显,进一步强化了科学技术在文化产业中的应用。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文化传播媒介不断更新,文化产业成为新技术的汇集点和对新技术的最敏感的领域,而高科技的采用又使文化产业获得了空前广阔的发展空间。

文化产品生产从原始的手工操作、口头上的叙述和流传,一直到今天的影视、激光、卫星等方面先进技术的采用,这一科技进步的过程表明了文化产品生产的发展过程,也表现了文化产品生产与科学技术相互关系变化的轨迹。适应于文化产品的需求,科技进步不仅改变着文化产业的生产方式和传播方式,而且带来了文化产品形式的不断更新和丰富。印刷术的诞生使图书、报刊等纸质媒介产品在社会上广为流行,摄影照相技术的出现,使影视产品占领了人类的精神生活,网络和信息产品的出现又使得众多消费者迷失在虚拟的世界中。

由此可见,经济发展带动了收入的提高和需求结构的变化,进而带动了文化产品生产,表现为文化产业的出现,文化产业发展的需求又带动了科学技术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应用;而文化产业的生产技术体系的变化,又会进一步作用于文化产业,进而影响文化产业的生产方式、传播方式以及文化产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从而使文化产品生产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也发生变化,这种趋势就是文化产品生产与物质产品生产的逐步均衡。

文化产品的内在需求与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的出现,从一定意义上说,是文化自身目的的要求或者说是角色的回归。

人类社会的生产分为物质产品生产和精神文化产品生产,物质产品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精神文化产品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无论哪种生产,无论哪种需要,都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人们为了满足物质产品的需要,就必须不断提高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也是如此,为了能够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就必须不断提高文化产品的生产能力,扩大文化产品生产的规模,增加文化产品的品种、质量和产量,以满足人类的这一需求。为满足这一需求,一些成功的、被证明是有效的物质产品的生产方式、组织方式以及先进的科学技术在文化产品需求的作用下渗透到文化产品生产领域,而产业化或者说工业化的生产方式就是其中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经济发展的最有效的手段,这种物质产品生产方式在文化产品生产领域的渗透,就形成了文化产业,进而形成了多种门类、多种层次和多种类型的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体系,并从数量、质量、品种等多个方面满足着人们的文化产品需求。因此,文化产业的出现是文化产品自身目的的一种自我实现,是自身角色的回归。通过这种自我实现和回归,文化产品实现了其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目的。

首先,文化产业的出现是文化产品生产方式和传播方式的要求。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产品生产主要以个人生产为主,效率低、产量低,文化产品的传播也主要以生产者和传播者自身作为产品的载体和传播的媒介,传播范围窄、速度慢,不利于文化知识的传播和推广以及社会的进步。文化产品生产和传播作为观念、符号和意义的生产和传播,要求有着更快的速度和更大的范围,这是文化产品本身所需要的。在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物质产品效用的相对降低使得人们有了对精神文化交流的更迫切的渴望,于是打着科学技术印记的生产工具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文化产品生产领域,从活字印刷术、机械印刷再到今天的电子印刷术,科学技术在文化产品生产中的应用越来越深入,极大促进了文化产品的生产,使文化产品能够以更快的速度在更广泛的范围内传播,也在更大程度上满足了人的文化需求,实现了文化自身的目的。

其次,文化产业的出现是受众也就是文化产品需求者的要求。受众是传播学中的一个概念,是指文化产品的接受者或者说消费者。由于传统生产方式和传播方式的落后,使得文化产品的受众范围狭窄。在传统的文化产品生产方式中,文化产品生产周期长,难以复制,产量少、成本高、价格昂贵,因此它只能是作为一种精英文化、经典文化产品而只被上层社会所享用,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文化产品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品。而普通消费者作为社会最广大的需求和消费群体,对文化产品同样有着需求和消费的欲望,并且这种欲望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也变得越来越迫切。那么,如果文化产品继续维持在精英文化、经典文化的定位,就难以实现文化自身的目的,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就有了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的出现,使文化产品能够得以大规模地生产和复制,成本降低,价格也变得低廉起来,适应了大众的消费能力,拓宽了受众范围。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也是文化自身角色或定位的回归。在文化产业的作用下,文化产品从个别走向了一般,从精英文化转变为大众文化,从奢侈品转变为普通的消费品,它使得大众能够更多地消费文化产品,实现自身的享受需求和发展需求,从而在更大范围内满足了人们的文化产品需求,提高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素质。

第三,文化产业的出现,是文化自身价值的体现,或者说是文化价值的回归。文化产品价值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文化产品的经济价值。在商品经济发展初期,文化产品是作为物质产品的附属物存在的,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交换都在低水平上进行,文化产品生产者是非生产性劳动者,其生产劳动不作为社会生产性劳动的一部分,文化产品生产者在社会中地位低下,正如斯密所说,“有一些非常令人愉快的和优美的才能,其拥有者能得到某种赞赏;但是为了施展这种才华,出于理性或偏见,被认为是出卖色相。”因此,文化产品生产没有自身独立的存在形式,而只能成为物质产品生产的附属物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文化产品生产者的劳动不被社会所认可,文化产品的价值也就很难得以体现,“这些非生产劳动者……艺术家、音乐家、律师、医生、学者、教师、发明家等等”也就只能获得菲薄的报酬。由于文化产品的生产也是一种投入产出的经济行为,在文化产品不成其为商品的情况下,文化产品生产的投入就很难得到补偿,密尔顿出于同春蚕吐丝一样的必要而创作《失乐园》,那他也就只能得到5磅的收入,谈利润也就更是一种奢望了。文化产业出现以后,文化产品生产获得了正当的形象和社会地位,成为生产性劳动,文化产品生产者成为生产性劳动者,文化产品也变成了商品,成为必须通过市场交换、通过有偿手段才能获得的消费品。在文化产品的交换中,文化产品生产者的劳动得到社会的承认而成为社会劳动的组成部分,生产者的投入也得到了补偿,文化产品生产获得了连续生产的经济保证。在这一文化产业化的过程中,文化产品的经济价值得到真正的体现。

文化产品价值的第二个层次是文化产品的文化价值或者说文化产品的智力价值。在传统经济时代,由于文化产品生产者社会地位的低下,不仅本身得不到社会的认同,而且文化产品由于是无助于生产力发展的纯消费品也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因此,文化产品以及凝结于其中的生产者的心血成为任何人可以任意处置的东西,文化产品生产者的智力成果被忽略和滥用,影响了文化产品生产的积极性。伴随着文化产业而来的是文化产品的商品化,在文化产品商品化的过程中,文化产品生产者的智力成果受到尊重,文化产品生产者成为自身智力成果的占有者,而要对智力成果这一无形资产进行使用必须通过有偿交换的方式才能取得。文化产品智力价值在文化产业条件下的实现,成为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动力,提高了文化生产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文化产业从社会需求、科学技术、文化产品自身三个方面来看,都有其产生和发展的合理的经济基础。文化产业是符合历史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结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文化产品生产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具体表现形式。文化产业不是虚拟的,而是现实的,它需要我们更多地关注、思考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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