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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图书室的呼唤

2004-06-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江西省全南县 维鹿延 我有话说

日前,笔者听几位农民抱怨:村里的图书室尽是些“烂书”,没什么好书可看。笔者为此走访调查了几个村的图书室,发现问题确实不少。一是大多数图书要么陈旧不堪,要么破烂不堪,没几本新书;二是过期的杂志多,内容单一或过时的图书多,尤其是一些不适合农民阅读的理论书籍,成捆成堆地放着,让农民不爱看;三是真正

为农民着想,适合农民提高文化素养、更新科技知识的图书不多,甚至太少。

是什么原因导致农村图书室“名存实亡”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原因:

第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资金仍然缺乏。虽然各级政府对此有所重视,但资金投入大部分还得靠就地解决。因此投入也就参差不齐,而投入不足较为普遍。

第二,挂点扶村单位给村里送图书时走过场,图名声,搞了形式主义。不少村子收到挂点扶村单位捐赠的图书都是些单位里清理出来的过期杂志,或者是一些并不适合农民朋友阅读的“多余”的理论专著。表面上看捐书不少,但农民朋友打开一看却是“一片空白”,可读的没几本。

第三,农村图书室普遍缺乏科学的管理。大多数图书室都没有建立分类存放书柜和目录卡片,借阅的手续和管理制度也不完备,造成部分图书丢失。

要提高农民素质,必须靠农民经常性地多读书、读好书。因此,为农民提供阅读书籍的农村图书室就不容小看,更不能“名存实亡”。怎样才能让农村图书室不至于“名存实亡”呢?笔者考虑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其中包括在农民自身致富奔小康的同时,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是建立村级文化建设投入机制。如可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中划出一笔资金用于图书室的建设。同时积极探索新的农村文化建设体制,通过市场化的方法,积极倡导个人投资办“租书屋”式的图书室。

三是为农村培养一批图书管理人员,加强农村图书室的科学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避免图书丢失或损坏。

四是提高单位挂点扶村工作水准,力戒形式主义。扶村单位要多为农民送好书:一是适合农民看的好书,二是与时代同步的好书,三是不破不烂的好书。

五是把“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经常化或定期化,并把活动“大篷车”开进村组。让农民可就近买到新书,享受到“上门服务”的便利。

背景链接

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文化设施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要防止文化设施被挤占、挪用,要坚决收回被挤占、挪用的文化设施。对于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文化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保证各级公共图书馆有一定数量的购书经费。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也提出,到2010年,全国农村要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或综合性文化设施,乡乡有文化站,有条件的村积极建立文化室或图书室,满足人们就近、经常和有选择地参加文化活动的需要;图书馆、文化馆的建设面积和综合服务能力基本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要重点解决无图书馆、文化馆的县和无文化站的乡镇的馆站建设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图书馆(室)建设,大力发展流动性的汽车图书馆,在农村开设书刊流动服务点,发动社会各界捐书助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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