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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座谈会在京召开

2004-06-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危兆盖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6日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4月26日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提出的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的要求,求是杂志社与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昨天在京联合召开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座谈会。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部分专家学者刘峰

岩、曹康泰、石泰峰等十余人应邀参加了座谈。求是杂志社社长吴恒权,副总编辑刘润为、夏伟东等也参加了会议。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今年4月26日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指明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如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明确要求,对于各级政府干部深刻理解和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与会者指出,依法治国是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的治国方略,依法执政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与标尺。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既是我党长期执政经验的科学总结,又是新形势下提高党和政府的执政水平的迫切需要。

与会同志还结合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实践,就如何抓住制度建设这一重要环节,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各项制度,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律化、制度化,从多方面进行了认真的研讨。与会者指出,贯彻和落实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要求,当前主要的任务就是要在全社会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全民族法律素质;要大力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尽快建立起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制度质量,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化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与会者还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必须大力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各级党委要把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增强依法行政的有效性;要协调和妥善处理好党委同人大、政府、政协的关系;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执政统一起来。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宪法和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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