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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批准新成员降赤字时间表

2004-07-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刘文才 我有话说

本报布拉格7月7日电 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欧盟25国财政部长理事会会议,6日批准了捷克、波兰、匈牙利、斯洛伐克、塞浦路斯和马尔他等6国政府提出的降低本国财政赤字时间表。

采取这一措施的主要动机是为新成员国加入欧元区做准备。加入欧元区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要达到马斯特里赫特标准,包括国

家财政赤字不得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3%。目前上述6国的财政赤字均超标。考虑到这些国家刚加入欧盟,情况特殊,欧盟网开一面,批准了6国政府自己提出的逐步降低财政赤字的计划。根据时间表,捷克和匈牙利必须在2008年前达标,斯洛伐克和波兰在2007年前达标,塞浦路斯和马尔他分别为2005年和2006年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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