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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构建“4+1”法治政府模式

2004-07-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新华社记者 郭立 我有话说
今后,重庆的单位和部门在处罚市民时,如果出具的红头文件没有审查登记编号,市民就可以投诉;市民需要了解政府公共信息时,可以到相关部门免费查阅,如果遭到冷眼或拒绝,也可以投诉……

7月1日起,《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重庆

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及《重庆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行政审批中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正式实施,这标志着重庆市构建起“4+1”的法治政府模式。

“4+1”模式实施以后,20类政务信息将免费向公众开放,重庆市政府和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都将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一把手”18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实行问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将组织听证,对掌握审批大权但不履行职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重庆市政府最近首次提出打造“4+1”法治政府模式,是要建立起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政府机制。“4+1”模式涉及农村土地安置方式、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收费事项的听证、政务信息公开、打造责任政府的权责规定等多方面的内容。

“4+1”制度将在重庆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和媒体上公布,市民们可及时了解制度具体内容,据此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重庆市政府法治办副主任陈思聪说,为保证“4+1”模式的顺利实施,对执行不力的行政部门,群众可通过3种途径举报投诉:一、直接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二、向各级监察机关、人民政府反映;三、当涉及侵犯自身利益时,可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可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也可通过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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