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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优良传统 弘扬延安精神

2004-07-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方小年 晨 风 我有话说

延安精神形成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最严峻的岁月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抗日最艰难的历史时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中央于1939年及时发出党政军民全力以赴搞生产的号召。为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军队提出了“一手拿锄,一手拿枪,生产自给保卫党中央”的口号,机关学校提出了“白天开荒生产,晚上整风加班,生产、思想

双丰收”的口号,农民提出了“搞互助、搞生产、多打粮食多贡献”的口号。由于大生产运动广泛深入地开展,边区各机关、部队、学校生产自给程度竟达到财政总支出的84.44%。359旅把荒无人烟的南泥湾改造为“陕北好江南”,成为全军大生产运动的一面旗帜。1942年,毛泽东同志在陕甘宁边区高级干部会议上指出:“延安县同志们的精神是完全的布尔什维克的精神。”这标志着延安精神的诞生。随后,党中央领导开展的延安整风运动,批判了左、“右”倾机会主义,纠正了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和外国经验神圣化的错误,对党的历史进行了系统总结,提高了全党的马列主义水平。由于大生产运动和整风运动取得丰硕成果,使中共中央在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延安的13年成为红军长征的落脚点、抗日战争的出发点、解放战争的指挥中心。人们亲切地称这个时期为延安时期,赞誉这个时期产生、形成、成熟的革命精神为延安精神。

在过去六十多年来,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延安精神都有深刻、丰富的论述。正如不久前李长春同志在参观“延安精神永放光芒”大型展览时所说:“延安精神的核心就是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可见延安精神具有经久不息的强大生命力,延安精神与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西柏坡精神一道,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成为我们推动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前进的重要保证。在当前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中,我们尤其要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弘扬延安精神。

遗憾的是,有些年轻人由于对历史缺乏了解,在谈到弘扬延安精神时,常常流露出“过时”、“无用”之类的错误想法。误区之一是弄不清延安精神的历史性与现实性之间的联系。延安精神形成于20世纪40年代,是中国共产党人面对敌强我弱、敌大我小、敌富我穷、敌攻我守的艰难险恶局面下,焕发出来的救亡图存、克敌制胜的精神力量。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如果没有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七大”克服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和外国经验神圣化的严重错误,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形成伟大的毛泽东思想,就不可能在全党实现“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如果没有延安整风运动,就不可能形成“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如果没有张思德精神、白求恩精神的提倡和弘扬,就不可能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深入人心;如果没有大生产运动,就不可能产生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由此可见,延安精神跟任何革命精神一样,是时代的需要、历史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当然,延安时期作为中国革命史发展的一个历史阶段,与现在的情况相比,无论社会形态、政权结构、经济模式、科技水平、军事实力、文化意识等都呈现出极大的差异,但延安时期形成的延安精神不仅具有深厚底蕴的历史性,同时也具有与时俱进的时代性。延安精神与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西柏坡精神、抗美援朝精神、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精神直至近年涌现的抗洪精神和抗击非典精神等,虽然在表现形态上可能有个性差别,但其实质和内核都是一样的,具有一脉相承的共性。江泽民同志在视察延安时明确指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没有过时,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艰苦岁月要发扬延安精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离不开延安精神。否则,我们的社会主义是很难建成的。”

误区之二是弄不清延安精神与民族精神之间的“亲缘”关系,把延安精神排除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工程之外。但实践表明,延安精神不仅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同时又具有浓烈的民族性。中华民族在五千多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延安精神与“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实事求是、敢闯新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的井冈山精神,与“坚忍不拔、自强不息、勇往直前”的长征精神,与“救亡图存、不畏艰险、和衷共济、勇于牺牲”的红岩精神,与“爱国、创业、求实、献身”的大庆精神,与“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大力协同、勇于登攀”的“两弹一星”精神,与“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怕困难、顽强拼搏、坚韧不拔、敢于胜利”的抗洪精神,与“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团结互助、和衷共济、迎难而上、敢于胜利”的抗击非典精神,都反映了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社会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为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和接受的积极与进步的思想品格、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毫无疑问是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存续的精神血脉,是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是民族兴盛的精神资源。

那么,在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途上,我们又该如何结合新的时代特征,继承和弘扬包括延安精神在内的党的优良传统,培育和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呢?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这一论断精辟地概括了我们党关于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根本思路和实施战略,为实践延安精神、时代精神、民族精神的弘扬和培育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

首先是要把延安精神等党的优良传统纳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就纵向而言,要从娃娃抓起,贯穿于各种类型的国民教育的全过程;就内容而言,要从基础抓起,贯穿于德、智、体、美等教育体系的全过程。过去,在雷锋精神的宣传教育中,出现过“三月来、四月走、一年一回首”的形式化倾向。这种为纪念而纪念的形式主义倾向,不仅贬低了英雄人物的高尚形象,同时也反映出革命传统教育中存在的浅薄性、浮躁性。在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日益激烈,要提高包括民族凝聚力在内的综合国力,就离不开涵盖延安精神和时代精神在内的民族精神的培育和弘扬。

其次是要把延安精神等党的优良传统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标志着党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战略地位认识的更加深化,理论体系的日趋成熟,标志精神文明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此后,全社会相继出现了“希望工程”、“助学工程”、“扶贫济困工程”等群众性献爱心活动;城乡社会相继开展了“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社会公德活动;各行各业相继制定规范职业道德行为的行规店规;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原则性公约,全国各地相继涌现了庞大的志愿者服务队伍。所有这些,都说明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既要重视显性的制度化的精神文明建设,又要重视隐性的非制度化的精神文明建设,要广泛利用新闻舆论、教育文化、体育娱乐等各种形式与渠道,使人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风格、新道德、新价值、新习惯。在精神文明建设这一系统工程中,不能忽视的重要一项工作就是要把延安精神等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优良传统渗透进去,让每一个人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延安精神等党的优良传统的滋养。

再次,培育和弘扬延安精神等党的优良传统还需要通过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与人民群众自觉自律来实现。领导垂范和群众自律,首先是一个公民人格现代化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虽然所处地位所负责任不同,但在人格现代化的培养上,同样面临着传统人格教育理论的羁绊和现代人格理论的呼唤。当前,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的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效益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社会文明意识和开拓进取意识明显增强;但与此同时人们在生活中也产生了新的困惑和问题,这就是一些人在获取物质上富足的同时却陷入了精神上的赤贫,以至不时发生权钱交易、行贿受贿、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卖淫、嫖娼、赌博等丑恶现象,贩毒、走私、制假售假、敲诈勒索等不法行为。扶正压邪的良策之一,就是要在全社会大力开展包括弘扬延安精神在内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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