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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乱收费列群众举报第三位

2004-08-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翼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8日电据国家发改委对全国价格举报电话受理的情况统计,近三年,群众反映物业管理企业违反规定乱收费,以及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不透明导致的投诉,一直位居各类举报问题的第3位,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服务乱收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自立项目乱收费,如以装修押金、水电安装费、“自来水

二次加压费”等名义随意收费;二是超过规定标准收费,如超过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多收物业管理费、停车费、垃圾清运费、卫生费等;三是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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