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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新标签关系消费者知情权

2004-08-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董山峰 我有话说

最近,一些细心的消费者发现超市中不少食用油的瓶体上多了一个小标签,对产品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及生产工艺进行了明确的标注。这个标签不是厂家的别出心裁,而是源自花生油、大豆油两项食用植物油强制性国家标准。即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这两项食用油新标准,不仅限定了食用油的酸值、烟点等指标,还明确

提出了我国生产销售的食用大豆油、花生油产品必须明示原料来源和加工工艺标识的要求。这一标准的公布有何意义,记者采访了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徐贵发教授。

据徐贵发教授介绍,新标准中除规定产品原料来源外,还明确了一个常常被消费者忽略的问题,那就是食用油的制作工艺。如今市场上销售的桶装食用油,从颜色上看基本都差不多,如果未加以注明,一般人并不知道其中的差异。事实上,目前食用油有两种制作工艺:压榨法和浸出法。以大众常见的“鲁花”牌浓香花生油为代表,国内市场上绝大多数的花生油用的是“压榨法”;而多数大豆色拉油则采用“浸出法”。压榨法是靠物理压力将油脂直接从油料中分离出来,优点是不涉及化学添加剂,天然营养不受破坏;浸出法是采用溶剂油将油脂原料经过充分浸泡后进行高温提取,经过“六脱”工艺(即脱脂、脱胶、脱水、脱色、脱臭、脱酸)加工而成,优点是出油率高、生产成本低。

谈到转基因,徐贵发教授介绍,在我国用作制油原料的农作物里,大豆多含有转基因成分,这是因为转基因大豆的抗病虫害能力强、产量高于普通大豆。转基因是利用基因工程技术,人为地将一种生物的基因植入另一种生物中,使其遗传性状、营养品质发生符合人们愿望的变化。由于科学界对转基因食品的认识还不够全面丰富,生物学界目前还存在转基因食品有益还是有害的争论。但从食品营养安全的角度讲,目前还没有发现转基因食品不利于人体健康的证据,也没有出现因此引发的食品安全纠纷,只是一些专家依然持谨慎态度。

据徐贵发教授介绍,目前国外普遍接受和采用的做法是将食物成分是否含转基因标注出来明示消费者。在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转基因食品的价格一般比非转基因食品便宜。出于谨慎,欧盟已制定一系列法规,要求食品基因改变不得超过基因总量的1%。

徐贵发教授认为,即将于10月1日正式执行的食用油新标准的有关规定核心是体现了我国政府对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视。其实有关是否在食用油包装上标明工艺类别和转基因成分,已经在行业内争论了多年,国家相关部门也一直没有对此作出决定。最近相关标准的出台,从对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方面可以说是一次不小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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