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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贫困生的大学梦

2004-08-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钱建强 我有话说

暑期过半,开学在即。教育部在7月末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建设以及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组织一次全面、认真的总结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高校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必须坚持附寄相关资助政策的介绍材料。另外,教育部还表示,“

如果有媒体发现有高校拒收经济困难学生,导致学生无法顺利进入大学,一定要予以曝光,教育部也会坚决查处。”

教育部的通知和严肃态度有现实的背景。每年这个时候,贫困生入学问题总会成为社会的关注话题之一。据统计,目前我国高校在校生中的贫困生比例约为20%,特困生比例为8%,而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在实行中也遭遇一些实际困难。从1999年国家推行助学贷款以来,各经办银行累计发放贷款约72亿人民币,惠及80万贫困生,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借贷学生平均违约率接近20%,银行贷款风险过高,国家助学贷款一度陷于停滞。为此,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于2004年6月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在财政贴息方式、还贷年限、贷款各方的责任、贷款偿还的风险防范与补偿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政策措施。新政策的出台适当其时,弥补了原来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中的制度漏洞,为政府、普通高校、学生和银行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提供了新的起点和保障。

在新政策的激励之下,贵州、河南、河北、湖北等地相继采取了各种措施,以保障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享受新政策的实惠。比如在贵州,政府制订了《贵州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试行 》,规定该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将“采用信用担保的方式,按就地就近原则,由借款人户口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 含农村合作银行 负责办理。”这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将为贫困生的大学之路构筑新的“绿色通道”。

在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同时,我国也渐次形成了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政策体系。但就贫困家庭所面临的困难而言,还并不能一揽子解决。贫困生的燃眉之急在于难以在短时间内筹措到上学所需经费。国家的助学政策体系主要在经费问题上提供帮助,但无法在时间上给予关注。事实上,贫困家庭的压力既有金钱上的缺乏,也有时间紧迫所带来的焦虑感。因而在提供资金的同时,有关教育部门是否也可考虑在贫困生的入学时间上给予适当的宽松,以便贫困家庭有更多解决困难的途径。比如,高校可以保留贫困生的学籍1 2年,这一时间上的缓冲,可以在心理上和应付措施上给贫困家庭更多的选择,从而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

知识就是力量,它可以改变命运,也可以消除贫困。“不让一个贫困生失学”,是口号,是目标,更是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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