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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明确基金信息披露内容

2004-08-1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12日电(记者冯蕾)证监会近日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将所有对投资人作出投资判断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予以充分披露,并充分披露投资基金的风险。

依据《准则》,基金管理人需在基金招募书中列明基金管理人概况,包括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从业简历、学历及兼职情况,如果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需披露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基金招募书中应说明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决策程序、投资组合管理的方法和标准等,还应说明基金收益的构成、分配原则,开放式基金每年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

统计显示,今年1 4月,我国共有15只基金发行,首发规模高达1068亿元,平均规模超过70亿元,比去年的平均值高出3倍多。有关专家提醒,目前基金公司和基金数目不断增多,投资者应对基金的风险、收益预期作出正确判断,全面衡量不同基金的管理水平,适当减少风险并求得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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