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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幼儿隐私也应保护

2004-08-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唐若水 我有话说
说到“隐私”,人们总觉得仅是成人的事,而与孩子,特别是幼儿并不搭界。但加拿大人却认为,幼儿其实也有他们的隐私,而且成人社会理应作出尊重和保护――

▲某些“丢人的毛病”。幼儿往往对诸如尿床之类的“毛病”十分敏感,因为他们觉得这些缺陷会使自己在同伴面前“丢人”。故不论是家长,还是幼儿园教师,都

不应在小伙伴们面前提及,更不宜挖苦、打击。

▲某些心理疾患。对于自己正罹患或曾经罹患过的诸如孤独症、抑郁症、多动症等与心理有关的疾患,幼儿往往更为敏感。如果大人们经常挂在口上,自然不利于疾病的康复。而且即便疾病已痊愈,当着孩子的面常常提及也等于是“揭短”,同样不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

▲曾经的过失。一些在大人看来微不足道的“曾经的过失”,也会使得某些孩子长期耿耿于怀,从而只要有人提起,他们便会有“被揭伤疤”之痛。这些“曾经的过失”可能包括:某次游戏自己得了最后一名,某次表演砸了锅,某次郊游出了洋相,甚至小时候爱哭等等。

▲被体罚的经历。被打、被骂、被罚站等体罚往往是孩子“没齿难忘”的痛苦经历,因为不仅可能皮肉受了苦,心灵也可能受到创伤。即使孩子目前已很少遭到体罚,但在旁人面前频频提及其过去的“受辱史”,仍然会使他们陷入极度尴尬之中难以自拔。

▲身体缺陷。如平足、色盲、矮小、过胖、过瘦、眼小、脸丑等生理或身体上的缺陷,尽管有的是“明摆”着的,但如果大人时不时提及也会使孩子失意。而且即便说的是很久之前的,如出生时瘦得皮包骨或样子难看,也会让孩子不快。

▲独处的小天地。幼儿们往往十分看重自己独处的小天地,并将其视为自家的“私人领地”。如果家长经常未经孩子的同意在其“领地”里“检查”一番,在孩子看来也是对自己“隐私”的公然侵犯。

▲保存的“私房钱”。幼儿尽管并不爱钱,也并不懂得理财,但如果家长经常去对孩子保存的“私房钱”做“结算”,甚至占为己有,孩子会感到自己的隐私并未受到大人的尊重和保护。

值得警惕的是,以开玩笑、恶作剧或强迫命令等方式来揭孩子的“隐私”可能会让他们心理上感觉到受了更大的伤害,尽管对大人而言有时完全出于无意,而且还可能从来没有认识到这些“小事”竟然也会是孩子的“隐私”。如,以嘲笑的口吻说一个三岁的小男孩拥有了一个“女朋友”可能会让他羞愧难当。同样,强迫让孩子在别人面前解开裤子展示屁股上以前因顽皮而落下的一个伤疤也会使他无地自容。

加拿大人普遍认为,尊重和保护幼儿的“隐私”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尊重和保护他们的自尊心。要知道,自尊心是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心理因素,如果自尊受到伤害,他们就更可能产生心理障碍,如自卑感和对抗心理等。故父母和教师都必须时刻注意尊重和保护孩子的自尊心。在生活中,大人在孩子目前的一言一语都须经过大脑“过滤”,切莫在信口开河之中无意间就“揭”了孩子的“隐私”,并由此而使得孩子自尊大失,进而可能对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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