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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的账单

2004-08-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尚劲 我有话说

有两则关于电信的消息。一是《电信服务规范》将于年底颁布,据说此规范要“根治”电信运营商自定的霸王条款;二是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联合长城宽带,通过包月方式创下了0.03元/分钟的北京固定电话最低资费纪录。

向电信用户提供固定电话通话的详细清单,将成为《电信服务规范》中的一个内容。其实,向消费者

提供消费清单,这本非卖方的“赐予”,而是其必尽的义务。就如同我们在商场消费,商场会在结算付费的同时,给我们提供一份每种商品单价及其累加的消费清单,这是正常的交易过程;我们在饭店吃饭,店方会给我们提供一份列明每个菜品单价及其累加的账单,我们据此付费,这也是正常的买卖程序。作为电信的消费者,我们在电信部门限定时间内付费后,会得到一份只有总计费用的账单。认知能力正常的人,都不会认为这也属于平等交易的范畴。只不过,我们对此却无可奈何。

如果说商场和饭店不给我们提供消费清单,我们还可以根据消费品的单价做做加法的话,那么,从技术上讲,根据电信消费的单价,我们则连加法都做不成。就算我们有把每次通话计时并累加起来的“雄心壮志”,我们却不可能做到分秒不差。而差一秒,以市话为例,就有可能差出一分钟的价钱―――因为按现行市话以分钟为单位的计费办法,超过一分钟、不足一分钟的时间都以一分钟计……

也许,更让我们想不到的是,作为电信消费者的我们是因为“技术上”的原因而无法和电信部门的计费系统“较真”,而电信部门之所以不给我们电信消费清单,竟也同样是因为“技术上”的原因。有消息说,信息产业部于去年7月就给各大电信运营商下发文件,要求他们调整计费系统,尽快向消费者提供通话详细清单。如今,一年已经过去,话费清单,连影子都没见。而绝大多数人,更是闻所未闻这个文件。

真是连主管部门的文件都不管用了?然而,假使文件真的管用,我们是否就该去祈祷文件制定或下发得更早一些呢?实际上,对于霸王条款抑或霸王行径,最好的治理办法,既不是文件,也不是规范,而是市场条件下的充分竞争。降低电信行业准入门槛,限制垄断,拆分垄断运营商,这是电信主管部门无可卸载的职责。若此,我们就不必操心电信运营商不提供话费清单的那些虚虚实实、五花八门的各种原因。而在市场竞争中所形成的规范,则将更有力地约束运营商,更优惠于消费者。试问,那些街边出售油盐酱醋的小铺子,是在我们强烈要求下才购置了可以打印消费清单的收款机的吗?显然,要“根治”霸王条款,还得指望市场。

其实,对于电信的清单,我们大都心中有数。当初用户最高花到5000多元钱装一部电话,现在每个用户每月仍交纳20多元的“月租费”,这些钱究竟是什么性质?当然,至于电信服务的单价,只要是在垄断的条件下,其定价的依据就必定远远高于边际成本所决定的合理价格。看看,0.03元/分钟的电信资费尚可以让电信运营商运营下去,现行的市话资费该有多大的利润空间!不是我们看着电信运营商超高的垄断利润眼红,而是运营商的垄断所形成的价格与边际成本间的巨大落差,在造成支付与所获福利不相称的同时,会大大地影响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效能。这,也正是所有市场经济国家要反对垄断的最重要原因。

与我们的“小账单”相比,电信部门留给市场的是一个“大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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