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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洁琼的社会工作学术思想与实践

2004-09-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思斌 杨善华 我有话说

雷洁琼是我国著名的社会活动家,也是著名学者。20世纪30年代以来,她一直以饱满的热情献身于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努力推动社会进步,并赢得了中国人民的尊敬。同时,她以执著和近乎虔诚的精神献身教育和学术事业。在70多年的时间里,她绝大多数时间保持着学者的身份,为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竭尽全力。70年代后期以来

,她一直任北京大学教授,从事教学活动,指导学科建设,培养研究生。雷洁琼教授的主要学术专业是社会学和社会工作,她在这两个有着紧密联系又有区别的领域都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一、应用社会学的理论基础与现实关怀

雷洁琼的青少年时期是在中国社会发生剧烈变化的背景下度过的。“五四”运动的影响,对国家命运及社会底层民众命运的关心,使她树立起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对劳动人民的感情。雷洁琼于1924年抱着“读书救国”的思想远渡重洋赴美留学。但是,她在读大学时没有按照父亲的愿望选择学美术、医学和法律,而是选定了社会学。在她看来社会学可以寻求医治中国问题的良方,探索救国救民的途径。在后来70多年的漫长岁月里,她将专业知识同社会实践密切地结合起来,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学术与实践之路。在雷洁琼看来,社会学包括理论社会学和应用社会学,应用社会学包括社会问题的研究和社会工作。按照这种理解,她将社会学理论作为社会工作的理论基础,将社会调查作为认识和分析社会问题的工具,并通过设施和其他形式的社会服务去帮助困难群体解决问题,这就是她的“学以致用”。

雷洁琼1931年在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社会学系获得硕士学位,之后不久她即应聘进入燕京大学社会学与社会服务学系(这里的社会服务实际上就是社会工作)。在燕京大学她讲授“社会学入门”、“社会服务概论”、“贫穷与救济”、“儿童福利问题”及“社会服务实习”等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她不仅参考大量国外社会福利、社会政策研究的最新成果,而且密切联系中国实际,同时她还带领学生走出课堂,到育婴堂、贫民窟、施粥场甚至妓院去调查、访问和参观,让学生了解中国底层社会,增强他们对劳苦大众的感情。抗日战争开始后,雷洁琼有4年时间离开学校到江西从事妇女教育与动员工作,以支持前线抗战。在此过程中,她特别关心妇女的解放,并为此作出了艰苦的努力。改革开放以来,在任北京市副市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务期间,她对妇女、儿童、教育及老人问题都十分关心。而这些与她解决中国社会问题、促进社会进步的抱负直接相关。

二、社会工作的学术研究及学术思想

1.儿童福利。雷洁琼早在1935年就对儿童福利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地研究,并提出国家要大力发展儿童福利。她指出,儿童福利是指儿童的需要能满足,体格智慧情绪有机会充分发展。她站在现代社会的高度将我国的儿童福利状况同发达国家相比较,指出无论在文化观念还是在制度设计方面,我国的儿童福利都处于十分落后的状态。她强调儿童的天赋权利,强调要从培养现代公民的角度看待儿童问题,既要注重困难儿童的救助,也要注重儿童的全面发展。这反映了雷洁琼关于儿童福利和社会工作的现代理念。她认为,我国儿童权利和福利得不到有效保障,主要是文化与社会制度安排上存在诸多问题。抗日战争胜利后,雷洁琼曾主持开设儿童福利专业课程,并代表燕京大学社会学系联合其他相关学系开办了儿童福利站,对儿童进行福利服务。这反映了她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学术精神。

2.妇女工作与妇女解放。在雷洁琼的学术研究中,妇女及婚姻家庭问题是处于首位的。她认为,妇女问题表现为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等方面男女不平等,这些问题又具体表现为妇女参政问题、法律问题、教育问题、职业问题、劳动问题及母性保护问题等等。她指出,妇女有八项基本权利,即生存权、教育权、职业权、婚姻自主权、母性保护权、政治权、休息娱乐权、年老和失去劳动能力被抚恤权。她认为,女性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的低下由两种因素促成:一是社会对女性地位的贬低和对其权利的漠视;二是妇女自身缺乏争取平等权利的意识。她从发动农村妇女运动难中体会到,农村妇女没有广泛动员起来主要是因为她们主观上没有自觉意识,而这又与封建社会的意识观念对她们的束缚有关。在封建的农村社会,家庭高于一切,妇女既无国家观念,个人地位也不被尊重。雷洁琼在妇女工作中形成了一整套工作方法及思想。她指出,由上而下的编组方式是在短时间内将妇女联合起来的必要形式,但要使妇女组织真正活动起来就要根据各人的兴趣、生活环境和文化程度,鼓励和领导她们参加各种团体活动;要通过共同学习、共同工作、共同娱乐,逐渐使她们养成一致的意志与行动,形成组织;在动员妇女群众的过程中要注重为她们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困难,并通过活动教育妇女;在活动中要采取民主的工作方法,给参加者以发表意见的机会,通过民主讨论学习工作经验,增强她们的主体意识。她认为,要真正解决妇女问题,使妇女工作取得成效,就必须进行社会改革,只有实现男女平等,实行政治民主、经济民主、教育社会化,建立公共保健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妇女才会真正得到解放。

3.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1952年,我国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随着社会学学科被取消而停止。1979年社会学学科得以恢复重建,雷洁琼当时就提出在重建社会学时要注意发展社会工作教育,培养社会工作者。对于发展中国的社会工作,雷洁琼是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角度着眼的。她认为社会工作者要有创建、组织和管理社会福利事业和解决具体问题的知识和能力。这是符合我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实际的。她在1983年就指出“民政工作是社会工作”,之后又发展为“民政工作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的著名观点。她指出社会工作成为一种专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她还认为,研究和总结民政工作的经验,对我国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会很有帮助。反过来,用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来充实、丰富、改进和提高民政工作,也有利于民政工作的改革和民政工作现代化。

4.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雷洁琼一直关心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她认为社会问题是由社会失调造成的,要解决困难群体的问题就要从制度建设上入手,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是社会进步的要求。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问题上,她提出要“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她认为,要认识到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城乡差距这个基本国情,当前应该选择普遍的、基本的、有差别的社会保障制度。她同时指出,社会保障不但包括金钱和物质的提供,也包括社会服务的提供,国家、社区、家庭共同支持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这些反映了她把应用社会学、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工作结合起来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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