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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荒漠要“因水选种”

2004-09-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齐芳 我有话说

本报呼和浩特8月31日电“治理荒漠、植树造林,必须根据可分配到的水资源总量选择树种,‘因水选种’、‘因水造林’才能事半功倍,收到良好效果。”这是东北地区水土资源配置、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项目组林业课题组副组长、东北林业大学教授周晓峰在内蒙古赤峰市调研时指出的。

周晓峰教授指出,森林既能增水,也要耗水,不同的物种耗水量不同,可相差几倍、甚至几十倍。因此,发展可持续的林业,必须区别不同地区,根据水资源的分配情况选择树种或草种,决定退耕之后还草或还林。否则林造起来,水跟不上,就很可能出现林带大面积死亡的局面。这样不仅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还可能导致荒漠化程度的加深。他说,水资源是干旱地区各行各业、特别是农林业发展的主导限制因子,必须慎重选择树种,比如灌木比乔木用水少,同是针叶树种,樟子松比油松用水少。近年来,我国和日本的研究也证实,植树比植草的耗水量小。他举例说,很多地方在植树造林时喜欢选用生长期短,易看到效果的杨树。而杨树是树种中的“大肚皮”,要耗费大量的水才能维持生长。一旦水跟不上,就会大片死亡。

“东北地区水土资源配置、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是中国工程院在完成“中国可持续发展水资源战略研究”和“西北地区水资源合理配置、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后的第三个咨询项目。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正英任项目组组长,沈国舫、张光斗、石玉林等26名院士和300多位各界专家参与了该项目的调查、研究。该项目计划用1年半的时间完成对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及大兴安岭以东的内蒙古自治区东四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和赤峰市)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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