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推行项目法人制

2004-09-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冯蕾 我有话说

本报开平8月31日电 “广东开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在全国率先突破了政府组成建设指挥部的传统建设管理模式,实现完全独立的、真正意义上的项目法人,做到了政企分开、阳光操作,这一经验要在全国广泛推广。”交通部部长张春贤近日在全国交通系统基础设施项目廉政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说。

了解,我国以往的交通投资体制大多在交通系统内部封闭运行。一条高速公路从立项论证、预算拨款、招标设施、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都由交通部门负责,这种投资源建设体制使得高速公路建设各环节缺乏有效制约监督机制。开阳公路是我国第一个全面推向市场的国家重点公路项目,全长126公里,投资概算46.63亿元,去年完工。该项目由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资53%,开平市交通建设总公司出资47%,组建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实行项目法人制。省市联合参股,双方股东相互监督,业主、监理和承包人形成了三方制衡的监督关系,保证了一流单位参与建设,控制了工程造价。张春贤说,要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作为交通行业反腐倡廉的重点,紧紧抓住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推行项目法人等多项制度。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