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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菊要求解决高校贫困学生困难

2004-09-0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6日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把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这件大事抓紧办好。

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并主持会议。

近年来,随

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学生总量的快速增长,高校中贫困家庭学生的数量有较大增加。目前全国普通高校近1200万在校生中,贫困家庭学生约占20%,人数在240万左右。各级政府在资助困难学生方面已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有些地方和单位工作不落实,相当一部分学生得不到助学贷款。

黄菊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的问题。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批示,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他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高校都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黄菊强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提出的六项措施,是在总结前一段助学工作经验基础上提出来的。新的助学工作机制,体现了国家资助与鼓励自主相结合,解决实际困难与资助品学兼优相结合,助学贷款的政策性与可持续性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与强化诚信观念相结合。

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同时金融机构、高等学校和广大师生要同心协力、紧密配合,确保新的助学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国家助学贷款的中标银行要积极行动起来,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改进服务、提高效率、克服困难、降低风险,及时、足额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贷款。各高校要把解决好贫困家庭学生的困难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行主要领导工作责任制;要端正办学思想,调整支出结构,增加面向学生特别是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服务的开支;要严格控制办学成本,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治理各种乱收费现象,最大限度地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广大青年学生一定不要辜负党和政府的殷切期望,自强自立、勤工俭学,好学上进、团结互助,诚实守信、模范履约,学成后努力报效祖国和人民。

黄菊在谈到加强领导时强调指出,目前还有大批地方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需要由地方政府去组织落实。地方政府应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财政投入到位、组织动员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尽快落实有关工作。在积极推动这项工作中,对地方财政状况确有困难的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将采取奖励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必须按国办《通知》精神,足额安排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和风险补偿资金;结合本地区实际,设立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贫困学生的政府助学奖学金。

教育部、中国银行、山东省、长安大学的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发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全国各高校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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