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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机关将重点监督“一把手”

2004-09-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传亚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7日电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今天作出决定,将加强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决定”对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提出“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的四严要求。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海峰指出,“一把手”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领路人

,在工作中处于领导者、指挥者、组织者、监督者的位置,一言一行往往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导向性。“一把手”和主要领导干部必须对自己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评判,时刻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当好立检为公执政为民的表率。

“决定”对加强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和检察长的监督作出具体规定。一是加强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的监督。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派员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组织考核和民主评议等形式,加强对各级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此项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二是建立巡视制度,加强对下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检察长的监督,维护党的纪律和检察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检;三是建立上级院检察长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同下级院检察长谈话制度,加强对下级院检察长的监督,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关口前移;四是完善上级院派员参加下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推动党内监督工作的开展,促进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和纪律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集体内部的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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