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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将出台

2004-09-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高建进 我有话说

本报讯 据中央文明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酝酿已久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已经中央批准,即将颁布试行。在此基础上,明年将产生首批全国文明城市。

这一消息是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翟卫华日前在出席福建省创建文明城市座谈会时透露的。

据介绍,这一测评体系将体现科学发展观,提出文

明城市应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和有机统一。为此,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包括了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指标,不片面夸大GDP增长与硬件建设,而是突出考核社会优良环境之形成、思想道德之建设、社会风尚之促进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在这些方面加大分值和权重。翟卫华认为,有的城市虽然经济发展了,但如果环境遭到破坏、社会风气不好、社会治安不好,就不能算是文明城市。

测评体系坚持以人为本,提出要始终把提高人的素质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根本目的,特别强调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测评体系还强调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翟卫华介绍说,现在我国绝大部分地方都是市管县的体制,同时城市既有城区又有城乡结合部、郊区,因此常常出现城市里面建设得很干净、很漂亮,而城乡结合部、农村却是脏乱差。他说,在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专门增加了这方面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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